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股票代码:1250,以下简称「北控清洁能源」或「本公司」或「本集团」,如适用)公布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
1.财务信息
营业收入约为3,858,154,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525%;税前溢利约为700,599,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547%;期内溢利约为636,001,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791%。
截止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总资产约为25,356,925,000港元,较去年年底增长约44%;总权益约为5,780,587,000港元,较去年年底增长约29%;总负债约为19,576,338,000港元,较去年年底增长约50%。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增至约为627,156,000港元,期内每股基本盈利为1.22港仙,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约为1,108,147,000港元。
2.规模摘要
(a)集中式光伏发电业务 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所持有及联合开发的集中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共有46个,总容量约2,000兆瓦,覆盖中国11个省份及2个自治区。该等项目主要位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分的II类及III类光伏资源区,管理层认为有关地区有利于本集团光伏发电业务的发展。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之33座(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座)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已投入营运,该等集中式光伏发电站之总并网容量达约1,156兆瓦(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946兆瓦)。
就光伏领跑者计划(「领跑者计划」)而言,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获若干地方政府授予根据领跑者计划建造四座集中式光伏发电站的资格,总容量为300兆瓦。领跑者计划乃经中国国家能源局批准并载列中国光伏行业之先进技术基准。获得领跑者计划的集中式光伏发电站项目显示本集团之综合技术优势,并象征其于中国光伏行业之行业认可及市场领导地位。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位于中国山东省微山县的项目(并网容量为50兆瓦)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
(b)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 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积极发掘与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有关的商机,旨在与有稳定业务(主要位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分的II类及III类光伏资源区)的长期客户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所持有及联合开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的总容量约为400兆瓦,其中本集团持有之约100兆瓦已投入运营。
此外,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与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北控水务集团」)订立购电协议,自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提供北控水务集团若干水厂之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将生产之分布式光伏电力,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之公告。
本集团将继续与本公司股东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稳定业务的长期客户协商,以在彼等场地资源扩展其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
(c)风电业务 除光伏发电业务以外,本集团亦积极发掘在其他清洁能源业务方面的商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收购一个于中国山东省营运48兆瓦风力发电站业务的全部股权。风力发电站于二零一六年收购前已全面开始营运。
3.未来展望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能源消费增速趋缓,电网电价下调,弃风、弃光等现象依然存在。中国政府持续积极调整能源结构,进一步加速应用清洁能源并推出相关利好政策,令清洁能源在中国的发展趋势向好。中国政府于近期先后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式和优化发展布局,加快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动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二零一七年六月),二零一六年度,中国贡献了全球可再生能源增长的40%,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连续十六年成为全球范围内增速最快的能源市场。本集团积极响应中国能源革命,紧抓「十三五」机遇,继续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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