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能电函〔2017〕46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南方分公司、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油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及早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7〕5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保障我省天然气稳定供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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