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在去年关停煤电落后机组30万千瓦装机的基础上,今年山西将首批淘汰煤电落后产能83.6万千瓦,涉及6家电厂10台机组。
通知指出,对单机30万千瓦以下的煤电机组,在2018年1月1日前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的一律不得运行;对不具备改造条件或经改造仍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纳入2018年关停淘汰计划。对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含煤矸石)全部纳入2018年关停淘汰计划。
此外,因供热需要暂时不能关停,且具备超低排放改造条件的单机30万千瓦以下的煤电机组,由各市及企业自行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对大型供热机组能够覆盖的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供热煤电机组,尽快落实供热替代方案,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施关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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