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一个行业协会来开展
由于电力体制改革9号文将电力市场的建设主导下放给省级政府,各个地方推进进度不一,对于电力市场的信用建设工作启动也有分早晚,各省的征信评级主体也不一样,除云南外,目前已发布相关文件的省份都在遴选第三方评级机构来进行评级,如何协调各个省份、不同机构之间的信用工作,归集信用信息及完成信息备案就需要一个全国机构来操作。
9月6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函》,支持中电联协同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市场主体相关备案信息共享单位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同时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对象名单管理,初期中电联负责名单归集和发布工作,但晶见认为最重要的是推动行业标准出台规范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纳入行业标准统一发布。
能源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在不断推进,电力市场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理应被重视。这次国家发改委委托中电联开展相关工作,是发挥行业协会的特性及工作优势。
晶见对此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信用体系是系统性的建设工作,现在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操作思路,就需要一个机构或协会来协调这些信用信息的归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最后的最后,文末附上发改委的复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复函
发改办运行〔2017〕1492号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报来《关于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请示》(中电联评询〔2017〕141号)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函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协同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行业协会作为自律自治性组织,是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在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我委将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原则,充分发挥中电联的工作优势,协同政府部门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同意中电联作为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相关备案信息共享单位。为加强电力行业市场主体备案工作,加大对备案信息的核查力度,促进电力市场规范运行,在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基础上,同意中电联作为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相关备案信息共享单位,各级电力交易机构和市场主体应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中电联、第三方征信机构要加强备案信息管理,按照“互不排斥、互相支持”的原则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各自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归集,同时加强对市场主体信息安全的保护。
三、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中电联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完善名单归集和发布的标准,规范工作程序。我委将充分发挥中电联的作用,初期可由中电联负责名单归集和发布工作。
四、推动行业标准出台规范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为推动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通过实施信用评价增强信用约束成效,支持电力行业信用评价标准纳入行业标准统一发布。中电联等有关单位要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和政府部门关于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征求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的意见,推动电力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出台。中电联作为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时不应收取费用。
五、依规扎实推进工作。对受托事项,中电联要加大投入,加强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进工作,促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要注重与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工作开展中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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