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协助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项目建设政策支持,经多方争取,近日,自治区发改委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有关电价和结算办法的批复》(内发改价字[2017]1162号),就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电价和结算办法进行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包括:
一、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中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程序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享受可再生能源价格补贴。
二、二连浩特微电网与蒙西电网联网,总发电量的75%在微电网内就地消纳,其余25%电量上送蒙西电网,上送蒙西电网电量按照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结算,上送蒙西电网电量超过25%的部分,可参与蒙西电网电力市场交易,不予发放补贴。
三、二连浩特微电网电力缺额时向蒙西电网购电,购电价格通过参照电力市场多边交易形成的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在微电网发展初期,输配电价按照微电网接入蒙西电网对应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执行,免征基本电价。
四、二连浩特微电网内部销售电价由微电网运营管理企业与电力用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但不得高于政府规定的同类用户的用能价格。
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覆盖锡林郭勒盟“五旗一市”,总装机规模253.5万千瓦,共建设7个微电网集群,其中二连浩特市集群装机规模42为万千瓦及配套储能3万千瓦,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目前,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二连浩特电源集群整体开发协议已签署并完成公司注册工作,9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测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环评、规划选址、水保、压覆矿、EPC招标、设备招标、项目融资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土地预审和牧民草场征收工作正在办理过程中。项目业主正积极与自治区电网公司对接电力接入相关事宜,待落实电力接入条件后开展后续工作,争取于年内开工建设9万千瓦光伏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开展风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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