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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解析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储能指导意见

   2017-10-17 中信建投10320
核心提示: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能源局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能源局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国储能行业发展的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简评

首个储能产业发展指导纲领,明确未来10年“两步走”战略

《意见》是我国首个针对大规模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性刚要,签发机构涉及储能相关的所有政府顶层机构。《意见》明确了未来10年储能技术发展“两步走”的战略目标:“十三五”期间进行初步商业化,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十四五”期间实现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储能在能源变革和能源互联网中的发展。

推进储能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全钒液流电池、铅炭电池储能

《意见》明确了对储能技术的公关、示范和推广应用。研发重点涵盖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化学储电、高温超导磁储能等,试验示范重点包括10MW/1000MWh空压、飞轮、锂电、熔岩、电容储能系统,推广重点为100MW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高性能铅炭电容电池储能系统等。

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共同发展,拓展利用电动车电池资源

《意见》鼓励可再生能源场站配置储能系统形成“联合体”,进行储电、储热、制氢等多形式储能,电网应将其作为电厂对待,探索对联合体的补偿方式。鼓励分布式储能建设,鼓励大型场站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探索电动车动力电池、通讯基站电池、不间断电源(UPS)等分散电池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管控和储能化应用。

建立补偿机制,保障储能发展落地

《意见》进一步强调储能的市场化发展,建立与电力市场化运营服务相配套的补偿机制,而非类似风光电、电动车的补贴机制。

看好《意见》对铅炭、锂电池和风光分布式发电的推动作用

铅炭电池和锂电池成本当前已分别降至0.5元/Wh和1元/Wh以下,且存在继续下降的空间。同时,随着国家对分布式风光发电的大力推广,《意见》的后续施行将利好铅炭、锂电的设备制造、电池生产、利用、回收企业和分布式风光发电产业链。

推荐标的:阳光电源(光伏逆变器、UPS电源、分布式光伏龙头)、南都电源(铅炭电池回收、工商业储能优势企业)、科陆电子(火电储能自发电控制、调频)、圣阳股份(铅炭技术)、先导智能、星云股份、科恒股份、金银河、赢合科技(均为锂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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