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呼吁将未来10年计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现在到2020年,主要实现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的转变;第二阶段为2020年到2025年,主要实现由“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的转变。
尽管中国储能行业已经提出了要求,但指导意见终稿中并未提及有关储能补贴的问题。相反,该文件鼓励储能项目开发商自行寻找盈利方式,比如利用一些现有电力市场机制,比如提供辅助服务;以及未来可能出台的机制,比如抽水蓄能领域中类似的容量支付费用等。
该意见还强调了储能容量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但并未提供任何新增或具体政策来鼓励储能容量在可再生能源集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尽管中国在锂离子电池制造方面世界领先,但该意见仍要求发展锂离子电池以外的储能技术。中国希望能够掌握液流电池和铅碳电池的核心知识产权。
一组数据
10年
该指导意见的时间规划
461MW
中国电厂级储能项目的容量规模,包括已部署项目、建设中项目和刚公布项目
57GWh每年
目前,中国锂离子电池的在役制造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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