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电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煤电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装机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17年9月底,煤电总装机约9.63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一。近年来投产的煤电机组基本上是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高节水、超低排放的先进机组,现役30万千瓦以下纯凝机组仅占煤电装机约4%。二是技术水平世界领先。世界首台60万千瓦级、10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60万千瓦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均在我国投入商业化运行。三是节能减排水平大幅提升。已累计淘汰小火电机组1.1亿千瓦左右,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5克标煤/千瓦时,2010年以来累计降低21克标煤/千瓦时,年节约标煤7000万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碳约2亿吨。
在看到煤电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受经济增速放缓、电力供需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煤电发展形势不容乐观。2016年煤电利用小时仅4250小时,规划及在建规模依然较大。预计“十三五”末全国电力供应总体宽松,存在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根据我们年初发布的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全国大部分省份的风险预警等级为红色、橙色。
二、已开展的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6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调控并举,重点围绕清理违规、严控增量、淘汰落后、优化存量、转型升级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措施并狠抓落实,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引导地方和发电企业有序规划建设煤电项目。二是严控新增煤电产能,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多措并举减少新增煤电规模,推进煤电有序发展。三是停建了一批违规开工的在建项目。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了一批能效、环保、安全、技术等不符合要求的落后小机组。五是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优化煤电结构,促进煤电高效清洁和有序发展。在总结2016年促进煤电有序发展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我们将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截至目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16部委联合印发《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今年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6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二是编制2017年工作方案。根据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的煤电调控目标任务,我们在与各地方、各发电企业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反复衔接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将2017年煤电淘汰、停建、缓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督促地方明确责任人、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下发分省年度投产规模。根据《意见》要求,为严控新增煤电投产规模,经与地方和企业多次衔接后,研究确定了2017年分省年度投产规模,已正式下达各地,并要求在国家确定的投产规模内报送符合条件的投产项目。对于纳入缓建范围的项目,企业可选择立即停建或继续建设,但建成后暂不并网发电。
四是制定实施政策文件。印发《关于发布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火电项目核准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引导作用,指导各省、发电企业合理安排煤电核准、开工、建设时序,切实维护核准建设秩序,实现煤电有序发展。
五是开展自备电厂督查。为进一步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管理,今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财政部等单位开展了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及运行专项督查,选取部分省份,重点对燃煤自备电厂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社会责任承担情况等进行督查。
三、前三季度工作成效
据统计,前三季度,全国已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约240万千瓦,停缓建煤电产能已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任务。截至2017年9月底,已累计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约5.8亿千瓦,提前两年多完成2020年改造目标;已完成煤电节能改造5.3亿千瓦,占到2020年改造目标的85%。其中京津冀、河南等多个省市,已提前1至2年完成全部具备条件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总体来看,目前各项工作推进稳妥有序,有一些甚至比我们预期的还要好,今年前三季度煤电利用小时数约3300小时,煤电新投产装机同比减少,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同比增加,调控成效正在逐步显现。预计到年底可以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