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8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规定的内容。
根据同日颁布的修订版《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里的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对于实施该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各金融机构可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上述《办法》系2004年实施以来首次修订。上证报记者比对新老办法发现,新办法明确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的内容,同时对于汽车贷款发放比例进行了更为灵活的调整,规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央行、银监会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此次《通知》则具体规定,明年1月1日开始,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与之前实施的贷款比例相比较,除新能源汽车贷款是新添加部分之外,自用和商用的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比例规定并没有变化,二手车贷款的最高发放比例则由50%大幅提升到70%。
《通知》称,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调整经济结构的政策,释放多元化消费潜力,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经济发展,提升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供给质效。记者注意到,去年一季度,央行和银监会曾经就新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发布过指导意见,规定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别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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