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风电开发的主力军,各省级政府正在积极开拓潜在市场、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强化政府引导扶持,想方设法突破困境,力图开创一个全新的风电发展新局面。
近日,河南省、湖北省、新疆自治区分别出台相关政策,推动风电发展。结合各省出台的“十三五”能源规划来看,各地对于风电发展的思路开始从如何“做大”转变为如何“做强”?
天工开物TGCW小编选取、整理了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内蒙古、新疆等八省区在“十三五”期间的风电发展规划,仅供参考。
河南省
《河南省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方案》
主要目标:到2020年,河南省基本建成4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全省风电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主要任务:
2017年并网风电装机累计达到260万千瓦,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15%以上。2018年,持续推进豫西沿黄山地、豫北沿太行山区、豫西南伏牛山区、豫南桐柏山—大别山区4个风带山地风电场项目建设。
《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480万千瓦,累计达到600万千瓦。
主要任务:
大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生态优先、集散并举、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强风能资源勘测开发。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重点推进资源条件较好的豫西北、豫西南和豫南开发建设。积极推进豫北、豫东等平原地区低风速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
另外,在能源装备方面,河南提出要加强与轴承、减速机等上下游企业的联合研发,促进省内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升级。并且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光伏、风电、小水电等多种形式的分布式电源,开展微电网建设试点。推动储能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增强电网消纳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能力。
河北省
《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主要目标:积极开发风能,到2020年风电装机分别达到2080万千瓦。
重点任务:
积极开发风电。坚持基地建设与分散开发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风能资源,合理优化布局,扩大装机规模。加快建设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有序推进唐山、沧州海上风电建设,积极布局发展低风速风电项目。
加快建设张家口、承德市可再生能源电力就地消纳和面向京津冀外送通道,有效避免弃风、弃光率过快增长。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增强电网对不稳定电源适应性,促进可再生电力就地消纳。
着眼就地消纳,在张家口、承德等市开展风电供暖试点。
《河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
主要目标:2020年,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加大本地区消纳,拓展外送市场,力争将弃风、弃光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主要任务:
协调有序发展风电。按照“集中与分散开发并重、输出与就地消纳并举”的原则,继续推进风电规模化协调发展。全力推进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推进沿海风电建设,填补海上风电空白,鼓励低风速风电开发建设,在资源富集区因地制宜建设发展风电供暖。到2020年,全省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以上。
推进张家口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三期和承德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三期建设,到2020年张承风电基地风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1800万千瓦;稳妥推进沿海风电建设,到2020年沿海风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80万千瓦;鼓励省内东南部地区开展低风速风电开发建设;支持分散式风电发展。
结合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实施冬奥场馆绿色供能,建设风电供暖、风电制氢项目,推进张北大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供电。在张家口、承德等地开展风电供暖试点,建立“政府+电网公司+企业+用户”共同参与的四方协作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交易,降低使用成本,促进就地消纳。
湖南省
《湖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省电力总装机(含在建)达到5087万千瓦,其中,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发电装机745万千瓦。
主要任务:
重点推进风电开发。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严格环评,规范管理”的思路,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重点加强湘南、湘西南等资源富集区风能开发,推进湘东及洞庭湖地区风电建设,加快发展分散式风电。积极推动风能扶贫,继续推行投资奖励政策,优先加快贫困地区风电开发;全面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杜绝违规圈占倒卖风资源;加强低风速、大容量、高参数、抗冰冻风机技术研发,做大风电装备制造和零部件开发产业,提升风电机组核心设计和制造技术竞争力,培育壮大风机产业链。“十三五”新增装机300万千瓦。
湖北省
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推进重大能源保障建设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目标:到2020年,湖北省将新投产300万千瓦风电。
主要任务:
推进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推进资源较为丰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实现风电规模化集中开发利用,推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与其它电源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实现多能互补。
《湖北省能源“十三五”规划》
主要目标:到2020年,湖北省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65万千瓦,累计达到500万千瓦。
主要任务:
重点开发建设风电项目。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相结合,加快推进资源较为丰富、消纳条件较好的随州、孝感、恩施、襄阳等地实现风电规模化集中高效开发利用,推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到2020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65万千瓦,累计达到500万千瓦。
《湖北省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主要目标:2017年湖北省确定开发风电项目52个,总计规模达到301.67万千瓦。
山西省
《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
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为3800万千瓦,风电装机1600万千瓦。
主要任务:
加快发展风能。稳步推进晋北风电基地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重点打造晋北千万千瓦风力发电基地。有序推进中南部低风速资源开发,充分利用中南部等地区丘陵和山区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就近按变电站用电负荷水平和可利用土地条件布置适当容量的风电机组,不断推进低风速资源合理有序开发。
《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主要目标:与国家“十三五”可再生发展规划目标相比,我省风电新增932万千瓦,全国风电新增1.3亿千瓦,占全国新增风电装机总容量的7.2%。
主要任务:
大力发展风电。统筹风电千万千瓦基地建设和低风速区域风电开发,到“十三五”末,风电装机容量为1600万千瓦,每年新增186万千瓦左右,占全国年度新增的7.2%。通过优化发电运行方式,改善系统调峰能力,增强本省风电消纳能力;积极推进外送通道建设和风火打捆外送机制运行,逐步扩大风电外送能力。
坚持光伏扶贫和风电供暖两大突破,创新新能源发展模式;坚持晋北千万千瓦风力发电基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和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等三大基地建设,发挥集聚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总体构建“一个引领,两个突破,三大基地”产业布局。
综合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等多种新能源技术在城市及园区的应用。
在风电装备技术方面,推进3兆瓦及以下机组和低风速机组优化升级,在机组轻量化、提高运行可靠性前提下进行新产品开发;持续加强改进叶片技术、传动链技术、控制系统技术和大容量变流器技术的研发和产品研制。
发展路径:
继续推进晋北风电基地建设。按照“有效利用、保护环境、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发展思路,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等原则,以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等为核心重点打造晋北千万千瓦风力发电基地,“十三五”期间内新增600万千瓦。
有序推进中南部低风速资源开发。充分利用中南部等丘陵和山区地区较为丰富风能资源,就近按变电站用电负荷水平和可利用土地条件布置适当容量的风电机组,不断推进低风速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十三五”期间内新增330万千瓦。
积极尝试风电供暖试点。重点支持北部三市风电供暖工程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灵丘县40万千瓦和繁峙县20万千瓦风电供暖试点工程。结合工业园区应用、城镇建设和新城区开发,探索清洁能源供热工程与大型风电基地协同建设运行机制,提高北三市风能资源丰富地区消纳风电的能力,缓解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电力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的困难,促进城镇能源利用清洁化,缓解大气环境污染。研究论证热力站独立运行(热力站与风电场直接交易)和热力站与风电场一体运行模式,进行成本、效益和政策需求分析,推进电力热力联合调度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推广新能源供热和热力电力联合运行提供经验。
加快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业。依托太重集团在建的风电整机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建设等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以太重集团为代表的骨干企业,在攻克大功率风电机组成套技术瓶颈的同时,优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5兆瓦~3兆瓦低风速风电机组。推动我省风电行业向配套产业成套化、系列化和高端化发展,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风电设备产品和技术创新。
3、支撑体系
加快建设外送通道。加快蒙西~晋北~北京西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外送通道、榆横~晋中~石家庄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外送通道、晋北~江苏±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盂县~河北南网点对网500千伏交流外送通道等建设,不断提升北部风电外送能力。优化电力调度运行机制,在多能打捆外送机制上给予保障额度,在更大电力需求市场进行消纳,最大限度保证新能源全额上网。
加快设立风电产业发展基金。聚焦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制和示范应用、大规模机组示范应用项目、低风速机组示范应用项目、风电供暖试点和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财政组织安排设立产业专项资金,以基金方式运作,充分发挥基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效应,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风电产业发展。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出台相关风电开发管理规定和标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服务职能,引导地方风电有序开发。
持续创新开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提前筹划开展前期工作,将资产优良、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规模优势显著的企业优先纳入国家指标统筹,通过竞争方式有序推进我省优势资源的开发。
持续创新消纳机制。未来火电、热和新能源消纳之间的矛盾将愈加突出,要多方探索消纳机制,可探索电力调峰市场补偿机制、风火发电权交易机制、大用户直购电机制、同一主体的风火打捆优化运行机制、新能源微电网运行机制和清洁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路径,多方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
山东省
《山东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风电装机1400万千瓦。
主要任务:
加强风电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的衔接协调,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陆上以青岛、烟台、潍坊、东营、滨州等市沿海陆域和淄博、泰安、济宁、临沂等市丘陵地带为重点,建成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适时启动鲁北、莱州湾、长岛等潮间带及近海风电场建设。
陆上:重点推进烟台、青岛、潍坊、东营、滨州等市沿海陆域,淄博、泰安、济宁、临沂、枣庄等市山区,以及德州、菏泽等市平原地区风电场开发。
海上:规划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半岛北、半岛南等六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总装机规模1275万千瓦。其中,鲁北海上风电基地位于山东省北部近海,海域范围主要涉及滨州和东营海域范围,场区海域总面积为367平方公里,规划装机规模135万千瓦;莱州湾海上风电基地位于山东省莱州湾海域内,涉及东营市、潍坊市和烟台市的部分海域,场区海域总面积为722平方公里,规划装机规模280万千瓦;长岛基地位于山东省长岛县附近海域,场区海域总面积为363平方公里,规划装机规模175万千瓦。
《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00万千瓦;到2030年,装机容量达到2300万千瓦。
主要任务:
按照“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的原则,加强风电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的衔接协调,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陆上以青岛、烟台、潍坊、东营、滨州等市沿海陆域和淄博、泰安、济宁、临沂等市丘陵地带为重点,海上以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半岛北、半岛南等六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为重点,打造陆上、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东部风电大省。
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工程。近期,重点建设华能海阳、国电沂山、华电沂源、华润肥城等一批集中式、规模化风电场,建成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适时启动鲁北、莱州湾、长岛潮间带及近海风电场建设。远期,扩大陆上风电基地开发规模;建成鲁北、莱州湾、长岛3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启动渤中、半岛北、半岛南海上风电场建设。
依托蓬莱省级海洋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园,建设国家电网公司海上风电检测基地。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
主要目标:截止目前,新疆自治区能源“十三五”规划仍未正式公布,但从早前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装备制造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来看,“十三五”期间,新疆将重点发展陆上3MW、海上6MW以上风电机组。
主要任务:
1、十三五期间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2、加快资源富集区域风电开发;3、鼓励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4、积极开展风能资源多途径利用;5、打造风电装备制造基地;6、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主要目标:到2020年,自治区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65亿千瓦左右,其中风电4500万千瓦右。
主要任务:
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机制,引导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交易工作,扩大参与直接交易和多边交易的市场规模。推进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市场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增新能源本地消纳装机850万千瓦左右,其中风电300万千瓦。
加快新能源外送基地建设。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汇集能力和效率,着力打造阿拉善(乌海、巴彦淖尔)、包头北(巴彦淖尔)、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乌兰察布(呼和浩特)、锡林郭勒、赤峰、通辽、呼伦贝尔(兴安)等8个新能源基地。“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增新能源外送装机2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风电1800万千瓦
充分利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推进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一体化运行示范。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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