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抽查产品单元上来看,此次抽查起动用铅酸蓄电池53批次,合格51批次,合格率96.2%;抽查电动助力车用铅酸蓄电池87批次,合格81批次,合格率93.1%;抽查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15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80%;抽查牵引用铅酸蓄电池样品16批次,合格16批次;抽查储能用铅酸蓄电池样品12批次,合格12批次。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分别为:(一)起动用铅酸蓄电池。有1个批次产品容量试验时电池异常发热,1个批次产品低温起动能力差,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二)电动助力车用铅酸蓄电池。有1个批次产品充电接受能力差,5个批次产品镉含量不达标,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三)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有3个批次产品低温容量低,2个批次产品峰值功率不足,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从抽查的企业规模上来看,大型企业抽查43家企业的43批次产品,有43家企业的43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100%;中型企业抽查到52家企业的52批次产品,有50家企业的50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6.2%;小型企业抽查到88家企业的88批次产品,有79家企业的79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89.8%。
质检总局指出,要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抽查中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如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的低温起动能力,电动助力车用铅酸蓄电池的充电接受能力、镉含量,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的低温容量、峰值功率等项目不合格,要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而从历年的抽查结果上来看,近五年来,该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78.9%、93.3%、95.7%、98.6%、93.4%。可见,铅酸蓄电池市场整体成熟度高,大型铅酸蓄电池企业产品优势明显,未来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抽检行动从2017年5月开始,历时5个月,质检总局组织全国13个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本次抽查的企业主要集中于江苏、浙江、山东、广东4个省份,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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