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江苏新能从新三板成功转板。《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读招股书发现,江苏新能在营收、净利润同比快速增长的同时,其研发投入日趋减少,环保投入也增长乏力。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其旗下多家子公司因未批先建等问题屡遭环保行政处罚,部分案件甚至成为江苏全省通报的违法典型。
主营毛利率逐年提高研发费用日趋减少
资料显示,江苏新能成立于2002年10月,其控股股东为江苏省规模最大的省属能源投资集团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信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并间接持有公司85%的股份。江苏新能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电力销售,主要涵盖风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和光伏发电三大板块,主要产品是电力。
江苏新能在招股书中介绍,公司是最早在江苏省内投资生物质发电厂的能源投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已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其旗下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项目是我国首家利用稻麦秸秆作为主要燃料,全部采用国产设备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秸秆发电项目,开创了我国软质秸秆发电的先河。江苏新能认为,公司具备较早涉足新能源发电的先发优势、发起人股东均为江苏省内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东资源优势、主营业务集中在江苏的区位优势以及较强的技术优势。
招股书显示,江苏新能报告期(指2014年、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1-6月,下同)内,营业收入分别为85455.16万元、87070.40万元、114579.03万元和72554.83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312.07万元、14223.10万元、29224.90万元和18785.47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江苏新能2015年在实现营收同比2014年微增的情况下,归属净利润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
报告期内,江苏新能主营业务收入也实现了逐年稳步增长,分别为74420.72万元、86974.38万元、114531.90万元及72547.53万元;与此同时,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逐年提高,分别为25.54%、30.17%、37.79%及44.87%。江苏新能认为,这主要源于毛利率较高的风力发电业务收入占比由19.00%逐年上升至54.36%所致。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江苏新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出现了大幅增长现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8274.69万元、20729.77万元、41316.34万元和54669.42万元,其中2016年末比2015年末大增99.31%。与此同时,江苏新能应收电力公司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金额分别为9048.80万元、11746.01万元、31472.49万元和47488.26万元。对此,江苏新能招股书称,这主要是因为国家财政部针对新投产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发放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时间有所滞后所致,鉴于电价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公司电价补贴不存在收款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新能在营收、净利润同比快速增长的同时,其研发费用及其占营收比例却均出现了不断下滑的态势。招股书披露,江苏新能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141.56万元、1155.53万元、752.56万元和364.66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4%、1.33%、0.66%和0.50%。耐人寻味的是,招股书未对研发投入日趋减少情况进行说明,仅强调公司在发电厂选址、设备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在生物质发电领域取得了28项技术专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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