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 李琨)7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鼓励市场主体签订包含峰、谷、平时段价格和电量的交易合同。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利用现代信息、车联网等技术,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推行居民峰谷电价。”
这份文件的出台不单是给储能行业带来福音,实际上对提高整个电网系统运行效率、降低电力系统的运行成本,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峰谷电价就是根据每天需求量的变化,分成了高峰、平段和低谷三个时段,不同时段用电价格不一样,也就是说高峰时段的电价高一些,低谷时段就会低一些。
那么如何完善峰谷电价机制?
首先应该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峰谷电价是反映系统供需情况的一种简化的方式,在固定的峰谷电价机制下,峰谷电价时间段的划分、峰谷比不一定在所有时间都是最优的。
进而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更多的电力用户采用峰谷电价机制。
再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峰谷时段可以定期调整,反映不同时间期间的供需特性。
同时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峰谷价差和浮动幅度与具体的供需情况有关,如果目前的峰谷价差偏小,就可以增加;但如果目前的峰谷价差偏大,反而需要减小。最佳的峰谷价差,如果有现货市场,可以根据现货市场的实时电价确定。如果没有现货市场,也要根据所在地区的供给、需求情况综合确定。
最后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储能的收益,在没有现货市场的地区,可以通过峰谷价差。但要防止由于峰谷电价造成新的高峰(如在峰谷电价转换的时间,有可能造成新的小高峰。过高的峰谷电价差也有可能造成一些新的高峰。在有现货市场的地区,就靠实时电价的差。根据国外电力市场的经验,储能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调频辅助服务,尤其是在详细考虑调频质量、调频精度的调频辅助服务机制下。)
而真正想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加大峰谷电价的实施力度尤其重要。这个政策实施之后,也引导了用户更多的错峰用电,更多的时候使用低谷时候的低价电,减少高峰时段的高价电。对于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次《意见》中也进一步加大了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力度,让地方结合自己的实际,可以扩大峰谷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另一方面,可以自己确定和动态调整时段,究竟什么时候是峰,什么时候是谷,可以由各地根据自己情况来确定。而且还可以允许他们拉大高峰和低谷时段电价的价差,这样政策执行力度会进一步的加大。峰谷电价的政策给储能行业和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储能企业可以通过买低谷时的低价电,出售高价电,这样就可以实现盈利,实现良性发展。
在光伏新政压力下不少企业开始布局储能,而这一利好政策同样会给行业带来新的引爆点,随着“光伏+储能”应用领域打开,储能商业化也有望提前进入爆发期。而在此之前,我们要做的就是准备好迎接储能风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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