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批物资类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批次编号:EPRI4107-18
1.招标条件
本批次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招标人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并委托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货物清单单独成册,见本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拨打发送名片。
4.4注意事项
(1)请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1(汇款凭证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pdf与word版本)、附件2(只接收word版本)填写完整、准确的表,发送至对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邮箱(具体见公告3.2);邮件名称及邮件附件命名规则:EPRIXXXX-XXXXX+公司全称+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本次招标项目标书出售不接受个人汇款,且要求购买标书的汇款主体与登记表中的投标人主体一致,汇款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之前汇出;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次招标项目所有费用支付方式禁止使用“超级网银”,“超级网银”支付的款项无法查询支付人相关信息,投标人使用“超级网银”导致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标书款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如因投标人内部没有沟通协调好或提供信息有误的,重复购买同一标包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3日上午10:30。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东滨河路5号院2号门开标大厅(首佳利华生命健康产业园5号院内)。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或封装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外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
邮编:10019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院科研楼6层605室
邮编:100192
联系方式:(1)招标文件购买、澄清、质疑等相关问题:见3.2中对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发票、中标服务费发票等相关问题:请联系财务人员:邵云飞,联系电话010-58387986拨打发送名片
传真:010-62913104拨打发送名片
电子邮件:见3.2中对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0 6124 2018 0101 265 88
收款人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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