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
火电机组与电储能联合调频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21/17-ZB-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火电机组与电储能联合调频项目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火电机组与电储能联合调频项目总承包】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10MWh以上电化学储能相关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盖章页,扫描电子版)
3.总承包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履约能力、并具备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4.投标人同类电化学储能调频项目无重大安全隐患及近五年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个法人的所有关联方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内,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6.投标人注册资本金 10000 万元(含)以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中有一方注册资本金10000 万元以上满足要求即可。
7.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9-07 13:15到2018-09-1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9-07 13:15到2018-09-12 17:00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10-10 09: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采用传统开标方式的项目,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2018-10-10 09:00
开标地点:北京 电子开标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
联 系 人:刘振
电 话:0350-3392118
电子邮件:9479137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杨婷婷(预审文件/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事宜)
(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事宜)
电 话:010-83565882
电子邮件:yangtingting@chdt.com.cn
联 系 人:王昆
电 话:010-83565873
电子邮件:wangkun@chdt.com.cn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