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锦能源”)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氢燃料电池汽车首次出口国外的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飞驰汽车”)于2018年9月10日与马来西亚砂拉越经济发展公司(下称“SEDC”)就氢燃料电池客车的供应和交付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飞驰汽车主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和销售,近年在氢燃料电池电堆生产、加氢基础设施、氢能整车技术研发等方面均有涉足。公告指出,飞驰汽车制造的这批汽车将作为砂拉越州公交客车的试点项目,通过试点项目逐步改进和提供更好的公共交通系统。同时,落实无排放公交车的计划,符合全球对保护环境的趋势。飞驰汽车与SEDC公司的氢燃料电池城市公交车项目是目前东南亚地区的第一个氢能公交车项目,此次氢燃料电池汽车出口马来西亚,实现了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出口零的突破,发展前景广阔。
事实上,美锦能源上述公告发出日5天前才拥有飞驰汽车的绝对控股权。9月7日,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表示美锦能源受让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佛汽集团”)持有的飞驰汽车15% 股权已完成过户交割。至此,美锦能源拥有飞驰汽车51.2%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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