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福建晋江30MW/100MWh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开始招标,据了解项目位于福建晋江市安海镇,计划于2018年12月30日开工、2019年7月30日前具备投产受电条件,2019年10月30日前工程全部完工,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储能电站设备(除储能蓄电池、BMS、PCS、EMS外)安装调试、项目施工及工程验收维修等。
今年6月曾有新闻报道,福建省投资集团、宁德时代等共同投资、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合作的大型锂电池储能储能项目签约落地福建晋江,项目计划总投资24亿元拟分三期实施,一期拟建设规模为100MWh级锂电池储能电站,二期将扩建500MWh级锂电池储能设备,三期将扩建1000MWh级锂电池储能设备,同时还将配套建设移动储能设备,以及移动充电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规划用地约20亩,计划投资3亿元,选址于福建省装备制造基地晋江安海园,投产后年产值约1亿元。
宁德时代公司位于福建省宁德市,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2017年动力电池销量全球第一。今年6月11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据了解,福建省电源品种丰富,清洁、低碳能源装机和发电量比重均超过50%,电网负荷最大峰谷差超过1160万千瓦,电网安全运行和调峰压力日益加大。按照电源发展规划,未来调峰资源不足问题将长期存在。2018年1月起,福建电力辅助服务(调峰)交易系统正式运行,是全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8个试点省份之一,也是第一家真正实现辅助服务市场完全自动化的省份。据统计,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福建全省直调电厂调峰辅助服务分摊总费用20973万元,占总电费约0.89%,市场化调峰辅助服务费用约为原来区域“两个细则”调峰费用的1.65倍。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试点的启动,对储能来讲将是一个重要的推进手段。
此外,近期国家发改委还批复了福建省组建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这是国家发改委2018年批复的唯一一家,也是福建省20年来获批的第二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该中心由宁德时代新能源公司牵头,联合清华、厦大等6所高等院校和中国电力科学院、中国汽车技术研发中心等2家科研院所以及厦门钨业等7家上下游企业共同组建。
详细招标文件如下:
福建晋江100MWh级储能电站试点
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晋江100MWh级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FJTC-1831083),现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晋江市安海镇立厝村西侧约200m处,为福建省装备制造业(晋江)重点基地安海园内M33预留地块。储能电站系统额定功率30MW,电池容量100MWh。拟建场地位于晋江平原,地势平坦,站址区域地质构造稳定,建(构)筑物基础可采用天然地基作为持力层。站区采用半户内布置形式,储能电池、GIS户内布置,主变压器户外布置,站区竖向布置采用平坡布置。110kV线路从站区的南面出线,10kV线路从站区的东北面出线。
建设地点:位于晋江市安海镇。
3 招标范围
1、储能电站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电站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概(预)算编制、资料的归档移交等;
2、储能电站设备(除储能蓄电池、BMS、PCS、EMS外)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的安装、试验与调试(其中储能蓄电池、BMS、PCS、EMS的调试由发包人另委他人实施)。
3、储能电站土建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
4、配合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完成工程达到送电条件前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完成工程移交相关工作。
4 工期计划
计划开工2018年12月30日,2019年7月30日前具备投产受电条件,2019年10月30日前工程全部完工。
总工期:300天。
5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对公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1个及以上完整的3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或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土建及安装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注:新能源项目是指风力发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项目;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且担任过至少两项30MW及以上新能源工程(或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新能源项目是指风力发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项目。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应补充提供相关业绩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计。
5)具有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需要。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因违法违规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没有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7.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
7.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其他资料(含电子资料等)1900元,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纸质投标文件请于2018年 12月3日09:30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到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和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8.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8.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 3 日 09:30 时,在“本章8.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成功东路兴胜大厦4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办公电话:0591-85215100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 细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
电话、传真: 0591-87538104
联 系 人: 郭先生、林先生
监管部门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纪检监察室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1层
电话:0591-8754219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44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