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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加快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力争2022年打造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

   2019-01-25 北极星储能网13660
核心提示:日前浙江省政府发布了2019年1号文件《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年)》,行动计划提到将加快培育燃料
日前浙江省政府发布了2019年1号文件《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年)》,行动计划提到将加快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支持燃料电池电堆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加快研制燃料电池汽车,鼓励嘉兴利用石化装置副产氢气等资源,加快建设加氢站试点,成熟后向全省逐步推广。并将燃料电池系统包括高可靠性膜、催化剂及双极板、高压储氢产品等技术,以及高安全、高比能、长寿命动力电池系统、宽温度、长寿命、全固态电池,低成本、高集成化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作为十大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工程,目标到2022 年打造成为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此外还将严格执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推进动力电池梯级利用。

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年)

为抢抓全球汽车产业技术变革、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我省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汽车产业战略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顺应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发展趋势,坚持扬长补短、创新突破、科学引导、优化布局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汽车产业的基础优势,以产业结构战略转型和产品高端化为主线,加快融入全球汽车产业创新体系,优化以大湾区为核心的产业布局,培育国际一流企业和世界知名品牌,完善“汽车 + ”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构建集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于一体的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二)行动目标。到2022 年,汽车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汽车产业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产业引领能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打造成为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

培育万亿级产业规模。汽车产量超过350 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超过80 万辆;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10000 亿元,其中汽车整车工业产值超4000 亿元、汽车零部件工业产值超6000 亿元。

形成高端产品结构体系。纯电动B 级乘用车汽车产量超过30 万辆,保持全国领先;自主品牌中高档乘用车销量超过 200 万辆,总量位居全国第一;智能汽车、高端商用车实现规模化量产。

建成全国汽车创新高地。整车研发设计能力大幅提高,关键零部件与整车实现同步开发、协同发展。争取建成3 个左右国家汽车产业(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15 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 个国家汽车检测中心,形成研发设计、制造、物流配送、市场营销、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融合的汽车产业创新生态。

构建大湾区汽车产业集群。推动汽车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集聚,进一步优化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布局,产业集中度显著提升,形成杭甬台为引领,温州、湖州、嘉兴及金华联动的整车及零部件布局体系。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群。自主品牌汽车品牌认可度、产品美誉度及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培育成为国际知名的中高端自主品牌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支持自主品牌领军企业成为国际一流企业,培育百亿级整车龙头企业10 家、全国零部件百强企业 30 家以上和一批行业“隐形冠军”。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汽车产业布局。

1 打造杭甬台汽车产业引领区。重点建设杭州江东新区、宁波前湾新区、宁波梅山集聚区、台州湾集聚区等四大千亿级汽车产业平台,瞄准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制造和关键技术领域,集聚国际化的先进制造基地、创新平台、测试中心和高端人才,重点实施新能源乘用车、全球研发总部等项目,打造规模效益显著、创新能力突出的全球汽车产业高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杭州市、宁波市、台州市政府)

2 推进汽车产业集群特色发展。依托具备汽车产业发展基础的开发区(园区)、高新园区、特色小镇,推进温州、湖州、嘉兴、金华等地燃油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向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转型升级,培育形成各具特色竞争优势的汽车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政府)

专栏1 汽车产业布局优化工程

杭甬台汽车产业引领区

杭州:围绕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和关键技术领域,加快推进智能汽车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到2022 年实现汽车产值1500 亿元,打造具有国际有影响力的智能汽车创新中心。重点建设杭州江东新区千亿级汽车产业平台,加快汽车整车产能释放。积极推进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重大项目建设,其中万向创新聚能城建成国内标志性新产业示范平台。

宁波:重点发展新能源乘用车和汽车现代服务业,力争到2022 年实现汽车产值5000 亿元,成为国际知名的汽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物流基地。宁波前湾新区建成国内新产业示范平台,充分发挥吉利、大众两大整车企业集聚效应,打造集汽车研发、生产、测试、人才培养于一体的世界级汽车产业基地;提升发展宁波梅山集聚区,大力发展中高端自主品牌汽车,并依托梅山港区发展汽车现代物流服务业,延伸高端汽车产业价值链。

台州:着力建设以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为核心的现代化、全产业链汽车城,力争到2022 年实现汽车产值2000 亿元。重点以台州湾产业集聚区为核心,打造临海头门港、沃尔沃汽车小镇、台州东部新区三大汽车智造片区,建设国内极具竞争力的千亿级中高档自主品牌汽车产业集聚区。

汽车产业集群

金华:重点建设金华新能源汽车小镇、义乌绿色动力小镇、永康众泰汽车小镇,打造以纯电动、混合动力以及电机、电池、电控关键零部件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温州:打造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整车产业基地,以纯电动乘用车、专用车为重点,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及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

湖州:以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平台,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产业,提升发展动力电池产业。

嘉兴:提升桐乡整车基地,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产业;依托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发展氢燃料电池产业,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

(二)打造全国汽车产业创新高地。

1 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制定关键技术路线图,重点突破整车平台化开发、整车轻量化材料、高效节能汽油发动机、高效自动变速箱开发与控制、车载电力电子集成系统(PCU)、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平台及整车集成、混合动力汽车能源管理与整车控制、智能汽车芯片及传感器、智能汽车及辅助驾驶和高安全、高比能、长寿命动力电池系统等十大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2 加快建设一批产业创新载体。在智能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争创国家产业(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充分依托领军企业全球研发资源,积极对接引进国际领先的研发平台,开展全球领先技术同步研发。持续推进汽车领域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完善汽车产学研创新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3 培育一批检测试验和标准服务机构。引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汽车产业检测平台。加强纯电动汽车、智能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研究、基础数据库、整车及系统安全研究等共性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4 打造一批专业人才培育孵化平台。强化与汽车产业领域国际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吸引一批海外优秀人才和技术团队来浙工作。提升浙江大学等省内高校汽车相关学科建设水平,对接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知名高校,着力培养一批汽车行业领军型人才。规划布局面向汽车产业的职业院校,培养制造维修服务等技术性应用型人才。构建汽车产业人才供需对接、互动交流、成长服务等专业特色平台,构建和完善各类人才数据库。(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

专栏2 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1 建设汽车产业国家级创新中心。引导吉利、万向等汽车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开展与浙江大学、阿里达摩院、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重大创新载体产学研合作,力争每年实施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10 项以上。到2022 年,在汽车产业领域力争建成3 个左右国家产业(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

2 建设汽车企业创新载体。围绕汽车平台化开发、节能技术、电动汽车“三电”、固态电池、自动驾驶、氢燃料发动机等技术领域,建设并提升发展一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相关研发平台。

3 建设专业人才培育孵化平台。提升浙江大学等高校汽车相关学科建设水平,争取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来浙设立汽车学院,同时在杭州、宁波、台州、金华等汽车产业基础较好的地方加快建设一批汽车职业院校及相关应用型学科,打造多层次汽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专栏3 十大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工程

1 整车平台化开发技术。包括整车系列化开发、匹配与控制、核心零部件模块化、整车智能热管理等技术。

2 整车轻量化技术。包括高压铝导线轻量化、轻金属/碳纤维应用、发动机缸体缸盖轻量化、混合材料车身成型及连接、整车轻量化仿真等技术。

3 高效节能汽油发动机技术。包括小型化增压直喷汽油机燃烧和控制、全可变气门、电动增压等技术。

4 高效自动变速箱开发与控制技术。包括双离合自动变速器、无级变速器、自动变速器、电液耦合液压泵体等技术。

5 车载电力电子集成系统。包括基于功率器件集成的多变流器拓扑结构和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机- 电- 热集成设计技术及电磁兼容,芯片集成封装、硬件安全冗余、软件容错等系统功能安全,PCU 可靠性、寿命设计及测试方法等技术。

6 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平台及整车集成技术。包括高可靠性膜、催化剂及双极板,高可靠性供气系统及关键部件,燃料电池系统集成及优化,高压储氢产品等技术。

7 混合动力汽车能源管理与整车控制技术。包括高效稳定控制策略研究、高效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研究、混合动力整车控制系统等技术。

8 智能汽车芯片及传感器技术。包括集成式控制芯片、车载光学系统及部件、高精定位系统、车载互联终端等技术。

9 智能汽车及辅助驾驶技术。包括智能整车控制、车载和网联信息融合、感知与在线监测、智能决策与智能线控等技术。

10 高安全、高比能、长寿命动力电池系统。包括宽温度、长寿命、全固态电池,低成本、高集成化电池管理系统,电池总成与车身、底盘一体化等技术。

(三)示范引领智能汽车发展。

1 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逐步由试验场区封闭、半封闭场景到开放交通环境的测试及试验示范工作,打造杭州测试场- 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 宁波测试场一体化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体系,构建数字智能设施系统、支持自动驾驶的车路协同环境以及综合服务智慧云控平台,提高系统验证环境感知准确率、场景定位精度、决策控制合理性、系统容错与故障处理能力、“人 - 车 - 路 - 云”系统协同性等,开展智能汽车及相关产品技术测试和第三方测试评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2 加快智能汽车产业化。整合汽车制造、信息通信、互联网等领域骨干企业优势资源,着力突破智能汽车网联化、智能驾驶、智慧交通等技术瓶颈,推进无人驾驶相关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实现四级无人驾驶(L4)产业化。支持“城市大脑”等智慧城市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建设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云平台、指挥中心,促进智能汽车与周围环境和设施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3 推进智能汽车与数字科技深度融合。围绕智能汽车软硬件应用需求,重点推动车载传感器、中央处理器、专用芯片、车载操作系统、无线通信设备、北斗高精度定位装置等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推动智能汽车与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城市等协同融合。(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专栏4 智能汽车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1 加快建设智能汽车测试平台。在杭州、宁波等地建设智能汽车测试场,推动阿里自动驾驶智慧物流车测试平台建设,开展智能汽车及相关产品技术测试标准的研究制定和第三方测试评价。引进汽车电子国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升智能汽车零部件试验检测验证能力。鼓励整车龙头企业牵头搭建智能汽车测试平台,加强智能汽车安全技术研究,提高系统、网络、信息、人车安全水平。

2 加快智能汽车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引导吉利、海康威视、阿里等龙头企业以及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等高校和创新机构开展智能汽车关键技术攻关,部署建设智能汽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攻克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与外界(V2X)通信及信息交互技术、协议、接口、标准等研究。

3 持续推进智能汽车应用示范。在大湾区开展基于 5G 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加大对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环境改造、运行设备和研发等投入,推动智能汽车产业化。

(四)构筑节能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高端产业链。

1 加快燃油汽车转型升级。鼓励自有品牌领军汽车企业持续强化研发创新和产业化,打造世界知名品牌。积极引导其他整车企业加大汽车节能环保和智能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开发一批满足消费转型需求的车型,提升规模化发展水平。优化升级传统燃油车型,推动高效燃油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研发,促进车用能源多样化发展。推进低效产能汽车企业整合资源、兼并重组,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 推进纯电动汽车创新发展。鼓励纯电动汽车企业提升正向开发能力,重点突破新型动力直驱系统、先进动力电池和系统集成、电控系统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提高新能源汽车领域全生命周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能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一体化发展。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制造服务化水平,推出一批高端定制化产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3 加快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支持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系统集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加快研制燃料电池汽车。鼓励嘉兴利用石化装置副产氢气等资源,加快建设加氢站试点,成熟后向全省逐步推广。加快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优先在城市公交、物流运输等领域开展示范运营,在嘉兴等有条件的地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试点示范。(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4 大力发展高端整车产品。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鼓励自主品牌汽车走中高端化路线,开发中高端轿车、运动型实用汽车(SUV)、商务车等乘用车及高端重型卡车、高端客车等商用车,鼓励专用车向“专精特”方向发展。(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5 提升核心零部件协同配套能力。建立整零协同创新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整车企业制定实施零部件战略伙伴计划,与省内龙头零部件企业在研发、采购等层面开展深度合作,形成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创新发展节能环保汽车发动机、自动变速器等核心部件及附加值高的汽车电控、汽车电子等高端零部件,动力电池单体、电池系统、永磁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车载光学系统、车载雷达系统等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依托产能较大的整车基地,加大对省内关键零部件企业的培育力度,引进国内外技术先进、实力较强的关键零部件领军企业,降低产品配套成本,提升整车市场竞争力。鼓励关键零部件企业对标国际一流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力争进入全球知名汽车品牌零部件采购体系。(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专栏5 节能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提升工程

1 着力提高燃油汽车节能、智能化水平。以整车优化设计、节能技术为核心,提升整车技术水平。支持吉利等龙头企业开发油电混合动力系统;加快涡轮增压、缸内直喷、分层燃烧等先进节能发动机应用;从整车及零部件设计、新材料应用入手,持续推进车辆轻量化;全面推广汽车节能和智能化技术。

2 提升电动汽车发展水平。以落实国家“双积分”政策为契机,强化要素供给,引进国际主流汽车企业高水平电动汽车项目。引导整车企业对标国际先进电动汽车企业,着力提升正向开发水平。重点实施一批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总成、电动汽车智能化、插电/ 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和纯电动力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3 推动高端整车产业化水平。推动吉利、大众等整车企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引入中高端乘用车产品。瞄准省内整车产业链短板,大力引进沃尔沃等重型卡车,积极推进高端重型卡车等商用车产业化。推动产业从制造向智造升级,引导企业加大应用智能制造、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运用先进的质量管控方法,不断提高制造水平。

4 提升关键零部件配套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布局氢燃料电池产业,加大与国内外燃料电池研发机构、企业对接合作,落地一批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项目。支持杭州、湖州、衢州等地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高性能锂电池、固态电池等前沿技术研发,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动力电池产业基地。

(五)培育有竞争力的企业群。

1 培育国际一流企业。支持自主品牌领军企业进一步推进国际化发展,整合国内外资源,开展企业并购和战略合作,打造民族工业品牌,提升国际化水平。支持领军型企业面向全球市场开展收购与合作,成为世界知名的中国汽车品牌企业。推进万向创新聚能城推进整车及动力电池重大项目建设,力争成为新能源汽车创新示范高地。鼓励企业参与制定汽车行业标准,示范引领行业发展,培育形成千亿级企业。(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2 做强优势龙头企业。着力打造一批研发能力强、制造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的“高精尖”企业。支持智能汽车、新能源整车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鼓励引进培育高端商用车生产企业。培育具有优势的动力电池、电控、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零部件企业,形成若干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鼓励互联网等新兴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探索共享化等未来出行新模式、新业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3 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搭建国际化的产业和技术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我省与世界知名汽车企业、科研机构建立广泛深入的联系。加强与国际一流汽车企业对接,争取全球创新研发中心和高端制造项目落户我省。以引进整车知名企业为契机,带动全球技术领先的零部件企业落户。(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完善汽车产业服务体系。

1 建立“汽车 + ”服务体系。引导汽车企业协同信息通信、电子和互联网行业企业创新出行和服务模式,促进产业链向后端、价值链向高端延伸,拓展包含交通物流、共享出行、用户交互、信息利用等要素的网状生态圈。加快发展汽车物流、汽车金融与保险体系、二手车交易信息化建设、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汽车融资租赁等汽车后市场服务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2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加快建设共享汽车运营平台,优先在公共交通、旅游景区、开发区(园区)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汽车,鼓励分时租赁、智能共享出行等新模式发展。(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

3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智能汽车测试场与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加氢站、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站)等汽车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

4 建立绿色回收服务体系。推进汽车领域绿色供应链建设,研发具有良好的可拆解、可回收的产品。严格执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推进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建立完善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体系,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支持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完善回收服务网络。(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5 培育汽车文化产业。整合汽车消费、汽车体验、汽车文化、汽车服务等功能,建成以现代汽车文化和现代汽车技术为主题的汽车生活综合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房车基地,带动汽车主题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专栏6 汽车产业服务体系工程

1 “汽车 + ”服务体系。引导整车制造企业以用户为中心构建智能服务平台,融合原材料供应链、整车制造生产链、汽车销售服务链,推动整车制造企业向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全周期质量管控等高端服务领域拓展,实现企业提质增效。

2 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在全省县(市、区)层面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3A 级以上景区、机场通勤、城市快递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在杭州分时租赁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支持“车联网”租赁、融资租赁、“车分享”等运营模式。

3 汽车基础设施。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总要求,分类有序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充换电站、充电桩、加氢站建设,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注氢的需求。

4 绿色回收体系。加快废旧新能源汽车的高技术修复、改造、拆解的产业化,重点在电池、电机、轮胎等零部件实现再制造。依托电池企业集群优势,以行业领军企业为主体,开展镍氢、锂电池、燃料电池等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加快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支持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基地。

5 汽车产业文化。支持杭州、宁波、金华、台州等地的新能源汽车小镇打造汽车主题公园,探索将汽车工业旅游与本地生态旅游等项目相结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同,细化政策举措,形成工作合力。依托汽车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等组织,建立完善行业协同推进服务机制。各设区市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本地区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及具体政策措施。

(二)强化规范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强化汽车投资项目技术要求、生产准入条件、市场公平竞争和政府审查监管,推进汽车产业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坚决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级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汽车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支持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地区和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不断提高产能利用水平。加快推动有关地方立法。

(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已核准和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切实提高汽车产能利用率。建立全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库,加快谋划招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示范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高端乘用车、高端重型卡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加大政策扶持。加大对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在资源要素、重大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大院名校和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上路测试、示范应用、标准制定和规则创新等先行先试。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对重大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五)支持设立产业基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各类资本设立汽车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支持汽车产业大项目推进、大企业培育、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产业链和创新链打造等。鼓励金融机构对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等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提供信贷、担保等支持。

(六)加强监测分析。建立产能信息报送制度,各设区市对本地区汽车项目建设进度、汽车产销情况、产能利用率等定期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建立监测分析制度,省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分析产能利用率变动情况,及时研究汽车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确保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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