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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招标|江苏扬州、昆山储能电站项目施工服务

   2019-03-14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5820
核心提示:许继江苏扬州储能电站、平高江苏昆山储能电站项目施工服务正在进行招标,详细招标文件如下:智能供用电江苏储能电站配套服务项目
许继江苏扬州储能电站、平高江苏昆山储能电站项目施工服务正在进行招标,详细招标文件如下:

智能供用电江苏储能电站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GK1901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供用电江苏储能电站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服务采购,招标人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并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JTGK190185

服务内容:智能供用电江苏储能电站配套服务项目施工服务

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服务完成期:2019年10月30日前竣工

项目及合同签订单位: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供用电系统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

3.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5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3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项目安装施工服务业绩,要求以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2.4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且具有1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服务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2日-2019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自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中科金座8楼823室。

4.3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04月03日07:30-09:00时(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四号会议室(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455号四楼)。

5.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3日09:00时(北京时间)

5.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04月03日09:00时(北京时间)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四号会议室(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455号四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4-3217003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

联 系 人:余佩颖

电 话:0371-58695097

传 真:0371-86113232

邮 箱:2083381277@qq.com

8.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高集团2018-2019年储能项目施工类招标(第一批)(二次),招标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100%,并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山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110.88MW/193.6MWh,采用半户内布置方案。户外放置88个预制舱式储能电池,每个预制舱式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1.26MW/2.2MWh组柜方案,每组预制舱式储能电池配置2个630kW 电池单元串,通过4台储能变流器(PCS)并接至2800kVA一级升压变压器,每两台35kV环网柜汇流箱后经电缆接至一面35kV出线柜,经5-6面出线柜汇流后送至系统站35kV侧并网。储能变流器(PCS)、一级升压变压器、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等均室内安装。本工程35kV高压侧拟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通过4回35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电站总用地面积:2.0923 hm2;围墙内占地面积:2.0813 hm2;建筑密度:35.12%。站区内建6栋建筑,其中保卫室为1层砖混结构;综合楼及1、2、3、4#就地升压变室为1层框架结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位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需提供不少于三份110KV及以上电站施工安装业绩;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电网系统内110KV及以上电站施工安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详见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至平顶山市开源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往东150米瑞鑫苑东单元11楼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纸质版每包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龙源大酒店一楼一号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375-3805176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路东22号

监督部门: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监察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694647794

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往东150米瑞鑫苑东单元11楼

邮编:467000

电话:0375-7083808

电子邮件:hngdzbp@126.com

8.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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