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的首发申请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但其营收严重依赖宁德时代、客户集中度高、毛利率持续走低等问题引发外界关注。
《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德方纳米与宁德时代两家公司IPO时的招股书发现,二者在销售与采购方面的数据存在“打架”的情况,金额差异上百万元。
除上述问题外,报告期内(2014年至2017年1~9月),德方纳米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势头较为强劲。2014~2016年其营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7.95%,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更是高达151.00%。不过,在业绩高速增长的背后,报告期内德方纳米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均低于同期净利润且甚至为负数。
对此,有证券分析人士认为,经营性净现金流低于净利润,表明企业利润质量欠佳。2017年前三季度,德方纳米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则为-1.23亿元,意味着该公司“造血能力”或存在不足。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为负,意味着企业的销售额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
公开资料显示,德方纳米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纳米级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为该公司的主要产品,被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本次德方纳米拟登陆创业板上市,募资9.95亿元,用于纳米磷酸铁锂等项目的建设。
财务数据显示,2014~2016年,德方纳米营收从1.30亿元增至5.62亿元,同期净利润从0.12亿元增至0.76亿元。2017年前三季度,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分别高达5.60亿元和0.59亿元。
但利润的增长并未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营性净现金流。2014~2016年,德方纳米经营性现金流分别为0.01亿元、0.58亿元和0.39亿元,2017年前三季度经营性净现金流则为-1.23亿元。
上述证券分析人士认为,经营活动因销售而流入现金,又由于采购、工资、交税而产生现金流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为负,意味着企业的销售额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
这种情况多出现在企业初创或衰退的时期。对于初创阶段的企业,由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足,销售和回报的速度比较慢,有可能出现这种状况;而在衰退阶段的企业,由于市场的竞争过于激烈,公司有可能卖不出产品,或者虽然卖出了产品但收不回钱,因此也有可能出现这种状况。
记者就相关问题联系德方纳米方面采访,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不过,对于上述经营性净现金流低于净利润的原因,德方纳米方面表示,是由于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为扩大经营规模而持续增加营运资本投资,同时受补贴方式由“预拨制”转为“年度清算制”的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产业链资金的趋紧,公司客户票据结算占比日益增加,导致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额高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额。
应收项目激增
应收账款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款项,其能否完全回收存在着很大不确定性。
记者了解到,德方纳米报告期内期末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的快速激增,也是导致上述经营性现金流紧张的主要原因。同时,记者发现,2016年该公司存在放宽信用条件刺激销售的嫌疑。
财务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德方纳米的应收票据余额2014年为0.16亿元,而到了2017年9月30日该数据已增至2.12亿元。应收账款也从2014年的0.42亿元增至2017年9月30日的1.54亿元,增长幅度较为明显。
其中,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33%、8.70%、16.67%、29.10%,赊销比例较大。同时,记者根据财务相关数据测算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销售回款不足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1~9月分别约有1800万元、5600万元、2.34亿元的赊销款未流回企业。
上述证券分析人士认为,应收账款是指企业之间在进行交易后,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一方并未及时收取商品款项或劳务费用,而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形成了借贷关系,这样一来,一方企业就成为了另外一方企业的债权人,而这笔款项就是该企业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款项,其能否完全回收存在着很大不确定性,而若资金无法回收,企业就会存在利润亏损,也会对企业的整个利润管理造成很大影响。
记者从天眼查获悉,最近几年德方纳米频繁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就有客户失信拒不付款等情形。而在其招股书中,德方纳米披露了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2014年至2017年1~9月,共计实际核销应收账款达262.64万元。
其中,较为典型的是,2016年核销应收账款来自于湖北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特瑞斯电池有限公司的货款。截至2015年末,德方纳米对两家公司的相关货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共计19.73万元。原因是上述两家公司经营异常,无支付能力。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还存在突击销售增加收入的嫌疑。记者注意到,2016年和最近一期,德方纳米应收账款余额比上期末增加幅度分别为243.87%和74.15%;而同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79.55%和-0.40%。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正常情况下,企业营收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同步增长,若应收账款的增速明显高于同期营收的增速,则说明企业或存在在经营过程中放宽信用政策以提升赊销规模的嫌疑。
德方纳米在招股书中表示,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结合不同客户的信用状况及商业谈判情况,逐步将信用政策予以调整,主要为30~120天。
记者了解到,2017年前三季度,德方纳米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计金额约2.15亿元是来源于公司大客户宁德时代。其中,来自宁德时代的应收票据为1.81亿元,占全部应收票据的97.32%。不过,此应收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2014~2016年,来自宁德时代的应收票据则为银行承兑汇票。这意味着,德方纳米应收票据的质量下降已经显现。
此外,报告期末,来自于宁德时代的应收账款还有0.34亿元,占该公司当期应收账款总额的20.98%,若加上上述的应收票据,德方纳米2017年前三季度来自于宁德时代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科目合计金额高达2.15亿元,占当期营收的38.39%。
与宁德时代数据“打架”
德方纳米超6成的营收主要依靠宁德时代。
事实上,在上述德方纳米业绩增长的背后,报告期内该公司超7成的营业收入均来自于宁德时代和比亚迪这两大锂电巨头。其中,其销售数据与宁德时代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这给德方纳米带来诸多争议。
据招股书披露,2014至2017年1~9月,德方纳米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0亿元、3.13亿元、5.62亿元、5.60亿元。宁德时代和比亚迪一直为公司的主要客户,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 为18.78%、50.35%、63.17%及66.73%,比亚迪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87%、30.06%、9.59%及5.68%。报告期内,德方纳米对两大锂电巨头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54.65%、80.74%、72.76%、72.41%,最近三期的占比均突破了70%,大客户依赖较为严重。
可见,报告期最近一年及一期,德方纳米超6成的营收主要依靠宁德时代。2014年,宁德时代成为该公司的新增客户,自当年起就是公司最大的销售客户。
记者注意到,对单一大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曾一度被认为是IPO的雷区。另外,2018年市场上广为流传的“最新IPO审核51条问答指引”就有关于首发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问答。该指引显示,发行人来自单一大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贡献占比超50%以上的,原则上应认定为对该单一大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在发行条件判断上,应重点关注客户的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不过,德方纳米在招股书中的解释称,下游客户比较集中的原因与下游锂离子动力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征一致。
记者梳理发现,德方纳米同行企业凯金能源IPO被否的原因就是由于对宁德时代销售存在依赖。去年7月17日,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凯金能源时提出了五点问询,其中,凯金能源向宁德时代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发审委要求凯金能源方面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与宁德时代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专供产品”相关业务;是否对宁德时代及其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另一方面,记者梳理德方纳米与宁德时代两家公司IPO时的招股书发现,二者在销售与采购方面的数据存在“打架”的情况。对照两家公司披露的金额来看,差异上百万元。
据德方纳米披露,2014年至2017年1~9月,公司对宁德时代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24亿元、1.58亿元、3.55亿元和3.7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78%、50.35%、63.17%、66.73%。
对应在宁德时代招股书中,德方纳米是其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2016年的采购额分别为0.23亿元、1.60亿元、3.53亿元,占宁德时代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0%、3.18%、2.94%,一直都是第五大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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