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试点企业包括:吉利集团、万向集团、华友钴业、天能集团、超威创元、南都电源、协能科技、易源科技、模储科技等。
最早一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正在迎来淘汰期。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数据显示2018年动力电池报废量7.4万吨,而动力电池回收量仅5472吨,回收量远小于报废量。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淘汰的电池较为分散,大部分企业还未完全建立电池回收的网络体系,黑作坊对于废旧电池“争抢”屡禁不止;另一方面,处理电池工艺不成熟,成本依旧高昂,导致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发展缓慢。
在此背景下,为加快推进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浙江省经信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布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初步建立有效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动力电池生产、使用、贮运、回收、利用各环节规范管理全覆盖,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追溯体系有效运转。建成一批运行良好的梯次利用示范项目,发布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团体标准,形成一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模式。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无害化技术获得实施。
同时,设立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名单,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梯次利用、再生利用、溯源管理等试点,探索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市场化商业模式。
第一批试点企业包括:吉利集团、万向集团、华友钴业、天能集团、超威创元、南都电源、协能科技、易源科技、模储科技等。
其中,吉利、华友钴业、超威创元、南都电源参与回收网点建设;协能科技、易源科技、模储科技、超威创元、南都电源、天能集团参与梯次利用研究试点;华友钴业作为拆解和再生利用试点;超威创元、南都电源作为设计提升试点;省技创负责标准制定;万向集团、协能科技负责余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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