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以下简称硅酸盐所)温兆银研究员现在多了一个身份——上海利隆奥能瑞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能瑞拉)技术总监兼首席科学家。他正在带领他的离岗创业团队推进高安全性钠镍电池储能技术示范生产线的建设,奥能瑞拉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咏民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目前全线已进入调试阶段,并正在顺利进行。
朱咏民的另一个身份则是北京顺义科创集团投资总监。一南一北的相遇,科学家和投资人的合作,源于一个一拍即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故事。这个故事的最新情节是,投资方、研究团队和研究所实现了“三赢”。
投资1800万元支持基础研究
电池的安全性问题是制约大容量储能技术应用的关键瓶颈,目前的储能技术或则一味追求高比能量而忽视安全性,或则虽有安全性但比能量低下,在各种可应用大容量储能的电池技术中,钠镍电池技术是为数不多的兼有高比能量和高安全性的技术。然而,至今仅美国GE公司等极少数国外机构掌握相关技术。
从2006年开始,温兆银带领团队开展钠镍新型安全电池研究,并于2010年成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储能电池核心材料技术体系。
“到了2014年,我们开始在前期纯基础研究的基础上,做面向应用的基础研究,这个时候其实离形成产品和产业化还有相当一段距离,但北京顺义科创集团直属的投资平台——北京华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顺投资)雪中送炭,给我们投了1800万元的研发费用,这是非常难得的。”温兆银说,这是国内的投资人少有的眼界,极大地增强了我们对项目的信心。
从已有案例看,投资基础研究的少之又少。华顺投资缘何有魄力砸下重金支持这项研究?
“当时确实是顶着很大压力。”朱咏民坦言,“这是我们第一次将资金投到基础研究上。”
华顺投资的领导层之所以决心推进这件事,主要是因为对硅酸盐所和温兆银团队的长期接触和深入了解,以及坚定地看好高安全性钠镍电池技术。
为保证科技投资的顺畅与规范,除华顺投资外,北京顺义科创集团还与北京市科委下属的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北京首科三新基金,依然聚焦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项目。”朱咏民说,按照这一标准,基金投资温兆银团队的高安全性钠镍电池技术再合适不过。
“硅酸盐所非常重视科研的实际应用,一直离产业很近,此前我们就有比较多的合作。我们对这个所、对温老师团队都有比较深的了解,难能可贵的是,温兆银团队不是只埋头于实验室的研究团队,他们对产业的理解很深刻。所以,双方只用了半个小时就达成了合作意向。”朱咏民说,华顺投资决定与硅酸盐所合作开展新型储能电池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其间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同拥有。
随后,首科三新出资注册成立奥能瑞拉,该公司引入战略机构投资者,在上海嘉定注册成立上海利隆奥能瑞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隆),进行50Ah新型电池的产业化与应用示范。
找到资金更找到了同路人
2017年,项目形成从材料到电池及模块完整的技术链,50Ah级新型电池的成套工艺具备中试放大条件。基础研究进展顺利,推进示范产业的平台建设被提上日程。硅酸盐所和华顺投资的合作更近一步。
当年5月18日,硅酸盐所、奥能瑞拉、华顺投资签署合作协议。硅酸盐所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储能电池核心材料技术相关专利、专利申请、一般技术及技术秘密,以独占实施许可的形式授权上海利隆使用,独占实施许可费用为3500万元。同时,硅酸盐所协助奥能瑞拉完成100MWh产能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示范线建设;硅酸盐所与华顺投资还将共同研发产生的新型储能电池系统关键技术相关专利、专利申请、一般技术及技术秘密转让给奥能瑞拉使用,转让费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
按照硅酸盐所的相关规定,温兆银团队可以从这一成果转化收益中获得千万元以上的奖励,并且,其团队成员可在奥能瑞拉持有股份。
“这笔奖励是对我们科研工作实实在在地认可,对我们的团队来说也是极大的激励。”温兆银说。但对他来说,最为重要的其实不是奖励,而是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投资方,共同将实验室的技术变成利国利民的产品。
这也是朱咏民最大的感受,“资本确实是逐利的,但利不是唯一诉求,尤其对国资来说,还有一份责任,相对于一种有可能改变未来能源结构的技术和产品,我们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更快地加快转化步伐,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产业应用,同科技工作者一起分享创业的喜悦与快乐。”
为了全身心投入产业化工作,温兆银团队已有8人签订了离岗创业协议。吴相伟研究员就是其中的核心成员之一。在他看来,现在的工作很有挑战性,以前在实验室就想着把研究做到极致,现在明白了把研究做成产品,就要让做出的产品具有竞争力。
此前有不少人担心,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几年后回到所在单位是否还有合适位置,对此,温兆银表示,在硅酸盐所不必有这样的疑虑,“中科院的大环境和所里的新政策鼓励离岗创业,有能力的人再回来一定能竞聘到合适的岗位。”
好政策激发潜能良性循环
“我们希望所里能冒出更多的获奖获利大户,相信有了好的政策能激发大家的潜能。”硅酸盐所所长宋力昕说。
宋力昕说,近年来,该所制定并实施了《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理顺科技成果权属和利益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科研人员个人因成果转化得到的奖励为35%,用于团队的科研经费为35%,如果不需要这么多经费,也可以奖励给个人。硅酸盐所的政策是,奖励给个人的金额在35%—52.5%之间。”宋力昕说,此举极大激发了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
此外,硅酸盐所进一步规范了成果转化交易方式和审批流程,针对成果转化的实际需要,规范了离岗创业和兼职从事转化工作的条件与流程。
“相关制度实施后,落实成果转移转化经费较实施前增长12倍;16人与研究所签订离岗创业协议,全身心投入产业化事业。”宋力昕说。
与此同时,该所还实施了科研分类评价体系。对于基础研究人员,延长考核周期,以理论成果实际水平、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为评价指标,强化个人贡献考核。对于高技术研究人员,注重团队集体考核,以成果的实际应用、在国家重大工程中的作用为评价指标,让科研人员通过其承担的任务实现高收入。对于产业化研究人员,重点考核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情况,以及技术对产业发展的贡献,人人有机会在转移转化中获得收益。
“这些措施不仅让研究所的成果转化更加活跃,硅酸盐所的收益也大增,能进一步给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研究平台和服务,基础研究也更有活力和潜力,储备的成果种子也越来越多,形成了良性循环。”宋力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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