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试点项目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建成投运,所在光伏电站于2020年起每年增加100小时优先发电电量,持续五年,逾期不享受试点政策。
同时储能电站运行必须建立电池保护系统、火灾自动预警、消防系统等并对储能电站进行实时监控。
值得注意的是,本批清单并未满额。此前,南疆四地光储联合运行试点项目总计为350MW,但本批项目共36个,合计规模仅为221MW/446MWh。
此前,国网节能公司已开启新疆阿克苏及和田36.5MW/73MWh光伏储能系统可研及初设编制招标工作,其中阿克苏地区16.5MW/33MWh,和田地区20MW/40M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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