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在“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提到,加强新能源生产使用和制造业绿色融合。顺应分布式、智能化发展趋势,推进新能源生产服务与设备制造协同发展。推广智能发电、智慧用能设备系统,推动能源高效管理和交易。发展分布式储能服务,实现储能设施混合配置、高效管理、友好并网。加强工业设备、智能家电等用电大数据分析,优化设计,降低能耗。推动氢能产业创新、集聚发展,完善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等设施和服务。
《实施意见》将加快推动氢能基础设施发展
在年初氢能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后,氢能开始被频繁地写入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中,但在中央政策方面却一直缺位。尽管本次《实施意见》对氢能产业发展的条款依旧是鼓励的性质,没有解决氢能产业“政策真空”的问题。但《实施意见》仍透露出了高层的氢能的一些看法。
一是氢能有望归类为能源进行管理。在《实施意见》中,氢能被归类到新能源的条目中,与智能电网、储能等并列。“氢能移出危化品管理目录”在今年曾一度成为行业热点话题,《实施意见》将氢能归类到新能源,是否也意味着氢能有望归入能源进行管理,从而使氢能在管理标准中具备危化品和能源的双重属性?
二是继续强调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本次《实施意见》在“完善汽车制造和服务全链条体系”中未提及氢能汽车,而强调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推进加氢站建设一脉相承,也与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从“补车”转变为“补基建”的精神相符合。这也多少流露出政府对于氢能产业发展阶段的的判断:氢能汽车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首先推进氢气“制储运注”等基础设施和基础服务。在另一个意义上,也隐约地回答了“先有车还是先有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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