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联合公告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本批次共计列入319个新能源汽车车型;其中纯电动280款(含客车175款,乘用车21款,货车9,专用车75款);插电式混合动力20款(含乘用车7款,客车3款);燃料电池汽车19款(含客车12款,货车1款,专用车6款)。此外还公布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其中三款燃料电池汽车在列。
燃料电池汽车车型如下:
(一)客车
(二)专用车
(三)货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燃料电池汽车:
公告原文如下: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和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
2.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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