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江西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4日,主营锂离子动力电池、锂离子储能电池研发生产销售等,2019年12月24日更名为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而就在不久前,远东智慧能源还发布了中标公告,其中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智能汽车动力及储能系统)中标了来自宁波的2591.66万元锂离子电池订单。
公告显示,2015年7月10日,远东智慧能源与蔡道国、颜秋娥、蔡强签订了《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限公司与蔡道国、颜秋娥、蔡强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以总价12亿元购买蔡道国、颜秋娥、蔡强合计持有的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原名“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远东电池”)100%股权。
2018年4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西远东电池《2017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西远东电池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40,239,079.21元。蔡道国、颜秋娥、蔡强需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向江西远东电池进行补偿人民币 540,239,079.21 元。但截至2020年1月发布公告日,蔡道国、颜秋娥、蔡强尚未补偿,已构成违约。因此远东智慧能源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蔡道国、颜秋娥、蔡强连带支付江西远东电池补偿款人民币540,239,079.21元,支付逾期补偿利息(暂计至2019 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42,082,877.84元),以及连带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914,942.13元(包括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409,942.13元,律师费人民币 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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