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能监办发布了《2020年山东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其中指出要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稳步实现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完善市场建设方案和交易规则,推进零售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并将立足现货市场机制修订完善发电调度运行“两个细则”,深入研究调度运行考核、辅助服务分摊等市场机制,实现“两个细则”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
2020年山东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山东能源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能源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严监管、推改革、强市场、优服务,努力推动山东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确保电力稳定可靠供应
1.防范化解电力系统重大风险。认真落实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专项行动计划,加强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监管,针对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系统、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等重点领域,督导电网企业深入分析安全风险,梳理薄弱环节,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监管,督促电力企业落实防护规定,推进网络安全实时监测系统建设,做好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三级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政府安委会电力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促电力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落实能力。
3.推进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动电力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电网企业、大中型发电企业和主要电力建设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监管,提升预案适用性和演练质量与实效。加强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电力企业与县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协调机制,提升救援处置能力。
4.加强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到关口前移、系统防控。加强电网运行安全管理,督促电网企业尤其是增量配电企业进一步提升配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和供电保障能力。提升发电设备安全水平,重点排查老旧设备安全隐患,防止老旧设备引发安全事故。
5.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监控平台,持续提升电力工程施工非现场监管能力,继续深化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整改,全面提升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督促质监机构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机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工艺流程。
6.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力企业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持续改进的动态达标管理机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电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
7.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为载体,在全省电力系统组织开展专题征文、安全咨询日、团队知识竞赛,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和谐守规”的浓厚氛围。督促电力企业贯彻落实《电力安全文化建设纲要》,明确安全文化建设目标、路径和评估机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知识竞赛、技术比武、事故分析会等安全活动,持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二、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市场机制建设
8.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稳步实现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完善市场建设方案和交易规则,及时协调解决市场建设和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推进零售市场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交易流程与秩序。
9.建立新型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与现货市场衔接配套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并与现货市场同步实现连续结算试运行。深入研究跨省区中长期电量交易、跨省区辅助服务交易与省内新型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的衔接机制,确保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和市场建设目标落实。协调组织开展年、月、周等各类电力中长期交易,及时处理市场交易和计量结算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市场交易有序开展。
10.改进电力调度运行管理机制。立足现货市场机制修订完善发电调度运行“两个细则”,深入研究调度运行考核、辅助服务分摊等市场机制,实现“两个细则”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加强“两个细则”与辅助服务交易情况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两个细则”规范执行和辅助服务市场向现货市场平稳过渡。
11.深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引导增量配电试点主体完善许可条件,规范配网建设和供电服务,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电网互联监管,提高增量配网接入主网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优化增量配电项目建设、运营环境。
三、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12.加强电力调度交易和市场秩序监管。研究制定现货机制下的山东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对市场交易、合同执行、“三公”调度、信息披露等开展常态化监管。重点监控分析交易报价及计量结算,打击操纵市场、影响公平竞争的违规行为。开展电力调度和交易专项监管,检查“三公”调度和市场规则的落实情况,促进公平调度交易和资源优化配置。
13.加强发输配电成本及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开展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监管,对输配电成本计提、摊销实施常态化监管。加强对发输用电价格、政府性基金等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和电费结算情况监管,督促供电企业规范执行电价和收费政策。监测发电成本与市场报价情况,对市场力情况进行实时分析,防止操纵市场行为。动态调整电力现货市场燃煤发电机组变动成本基准,保障市场交易正常开展。
14.深化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按照“简化许可、深化信用、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要求,进一步简化许可流程和申报材料,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建立许可标准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许可准入条件和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许可关键环节审查。落实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探索在自贸区内企业实行电力许可承诺制改革,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质量。
15.加强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按照许可法定条件,做好对持证企业后续监管,对不能保持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重新核定许可等级或市场退出。进一步规范超期服役机组延续运行审查,淘汰落后产能。开展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专项监管,发挥许可制度在保障电力施工安全质量、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16.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紧盯群众反应强烈和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严厉查处影响大、涉及面广、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案件,规范行业秩序。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和安全事故查处,加大惩戒力度,保持从严执法高压态势,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以服务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加大争议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企业间纠纷和发展难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7.持续加强和深化供电监管。以提升服务民生水平为重点,全面深化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监管,突出做好“获得电力”各项要求和政策落实,推动供电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深化监管综合检查,进一步改革检查方法,提升综合检查的效果。重视问题整改,实现闭环监管,实现发现一个、解决一类的效果。
四、加强行业监管,确保能源规划和产业政策落实
18.加强能源规划和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十三五”能源规划落实情况监管调研,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监管评估。重点加强“十三五”期间停建缓建电源项目、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可再生能源配额落实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及消纳等领域监管,保障国家重大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落地实施、贯彻到位。开展天然气供需和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跟踪督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应急储气设施专项项目和天然气互联互通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天然气资源、输送、需求情况和发展趋势,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19.深化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贯彻落实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对我省输油、输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规范企业代输行为,促进油气管网利用效率提升。全面推行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示范文本,督促管输企业完整披露油气管网设施开放信息,以信息公开促进公平开放。
五、加强服务保障民生监管,提升能源服务质量和水平
20.扎实做好“获得电力”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作用,持续做好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重点监管,深入做好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以督促历年监管检查问题整改为抓手,重点对用户工程市场秩序、用户接入成本和问题整改等进行检查。加强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服务等典型问题和关键环节监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用能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1.加强天然气供应监管。加强民生用气供需监测,及时掌握民生用气保障情况。开展“煤改气”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督促清洁采暖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为群众温暖过冬提供有力保障。密切关注天然气大用户直供交易试点,推动山东天然气供应市场化改革,督促试点单位保价保量做好民生用气供应。
六、坚持党建引领,提升监管效能
22.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能源监管工作中落实践行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用好巡视整改成果,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3.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打造一支敢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思想政治和党性修养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理论修养和政治素质。加强专业知识和能力培训,健全部门间配合协作机制,将干部打造成监管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多面手”。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加强制度建设与执行,增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
24.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归集共享与公示,探索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差异化信用监管措施。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电力建设、市场交易、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等方面失信行为监管。完善综合监管检查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法,统筹整合各项监管工作,到企业一次检查全面覆盖,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建设电力现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分析交易情况并开展监管工作。建立电力用户用电工程信息监控机制,全流程监控项目建设进展,督促电网企业落实服务承诺。建立大数据共享服务机制,实现与省内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信息互联互通,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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