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新疆具备申报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合计60万千瓦,其中:伊犁州15万千瓦、拉玛依市15万千瓦、吐鲁番市15万千瓦、巴州10万千瓦、博州5万千瓦,申报项目须为2020年新建项目(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并网),单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2万千瓦。
新疆发改委近日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其中指出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结合预期上网电价、电网相关规划、地区消纳情况、项目接入条件、储能调峰措施等,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确定当地拟申报国家补贴项目名单,公示后于5月31日前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文件,新疆具备申报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合计60万千瓦,其中:伊犁州15万千瓦、拉玛依市15万千瓦、吐鲁番市15万千瓦、巴州10万千瓦、博州5万千瓦,申报项目须为2020年新建项目(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并网),单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2万千瓦。
根据文件,新疆具备申报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合计60万千瓦,其中:伊犁州15万千瓦、拉玛依市15万千瓦、吐鲁番市15万千瓦、巴州10万千瓦、博州5万千瓦,申报项目须为2020年新建项目(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并网),单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2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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