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国能新能〔2015〕426号)、《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江苏溧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为水电总院,副主任委员单位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单位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档案馆,常州市人民政府,溧阳市人民政府,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平陵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还包括验收专家组组长。
根据验收工作安排,2020年6月3日,水电总院组织验收专家组对建设单位报送的验收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竣工阶段的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工程档案共八个专项验收已分别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均有同意通过验收的明确结论意见,并已妥善处理竣工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及完成尾工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2020年6月9日~11日,水电总院组织专家组开展了工程现场检查及技术预验收工作,复查了竣工阶段各专项验收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及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运行情况,在查阅验收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工程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
2020年6月12日,江苏溧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江苏省溧阳市召开。会议听取了溧电公司关于工程建设运行、各专项验收主要结论及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设计情况,以及专家组关于工程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的汇报。验收委员会委员和与会代表就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验收委员会同意江苏溧阳抽水蓄能电站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江苏溧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苏省溧阳市境内,电站距溧阳市、常州市、南京市公路里程分别为32km、94km、137km。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主要任务是为江苏电力系统提供调峰、填谷和紧急事故备用,同时可承担系统的调频、调相等任务。枢纽建筑物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地面开关站和中控楼等。电站装机容量1500MW,安装6台额定容量250MW的自主化立轴单级可逆混流式机组,以500千伏一级电压等级接入江苏电网。
上水库位于龙潭林场伍员山工区,与安徽省接壤。水库正常蓄水位291.00m,死水位254.00m,有效库容1195.5万m3。上水库包括主坝、2座副坝、库岸及库底防渗体系等建筑物。主坝及2座副坝均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均为295.00m,最大坝高分别为165.00m、59.60m、51.60m。大坝和库周均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防渗,库底回填石渣后采用土工膜防渗,形成全库盆封闭防渗体系。
两条输水系统布置在上水库左侧至下水库西侧山体内,均采用一洞三机方式,地下厂房采用首部式布置方案,上水库进出水口采用竖井塔式结构,下水库进出水口采用岸塔式。引水隧洞全洞段采用钢衬、主洞洞径9.2m,尾水隧洞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主洞洞径10m,输水隧洞总长度分别为1969.094m、2153.334m。地下厂房布置采用首部式开发方式,主厂房最大开挖尺寸为219.90m×25.00m×55.30m(长×宽×高)。
下水库位于天目湖镇吴村,在河流堆积阶地、宽缓浅冲沟和残丘处开挖而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9.00m,死水位0m,有效库容1198万m3。主要建筑物有大坝、进出水口、补水泄水闸、库岸防护及补水设施等。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12.6m;补水泄水闸布置在大坝右坝头库岸段,孔口宽度4m。
2011年4月主体工程开工;2011年8月主坝开始填筑,2014年3月主坝填筑完成,2015年12月上水库开始蓄水;2011年2月下水库开始开挖,2013年5月下水库均质土坝填筑完成,2014年10月下水库库岸支护完成,2015年5月下水库开始蓄水;2017年1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7年10月6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枢纽工程全部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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