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氢能网获悉,8月6日,天津新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加氢母站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该加氢站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总投资5311万元。
天津新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加氢母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到本次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加氢母站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新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总投资:5311万元
建设内容:天津新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加氢母站项目”为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供应保障,项目占地11712m2,项目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投资5311万元,产品规模为2000Nm3/h高纯氢气产品气,氢气纯度(摩尔分数)达到99.999%,同时满足高纯氢气指标要求(GB/T 3634.2-2011)、氢燃料电池用氢气质量指标要求(GB/T37244-2018)。
2、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施工噪声、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运营期污染源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源、水污染源、噪声、固体废物。
(1)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解析气主要成分为H2、CO,属于清洁能源,由管道输送至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管网作为燃料。
开、停工或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放空气,主要成分为H2、N2、CO等,由管道输送至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火炬燃烧,可有效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另外在操作过程中加强管理,平稳操作,即可最大限度减少进入火炬的放空气量,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装置区可能由于生产设备和管道不严密导致微量气体无组织排放,成分主要为H2及少量CO、微量甲醇,经预测厂界,CO满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87-2002)无组织排放限值,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排水为生活污水及循环水排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循环水排浓水经厂区总排口、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管道排入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排口水质中pH、CODCr、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BOD5、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废水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城管委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可行。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较少,且与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并认真落实的情况下,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
在正常状况下,本项目的防渗措施和地下水保护措施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相关要求,污染物从源头到末端均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难以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6)土壤
在企业做好废气治理、废水防控和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保证厂区内各项防渗措施满足地下水导则相关防渗要求的同时,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可满足GB36600及其他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规定。
(7)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主要环境风险为原料气、解析气、润滑油泄漏及火灾导致的次生/伴生影响。在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布局合理,采取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技术可行、设施可靠,可使各污染物实现最大程度削减,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评价认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建设地周边的企业工作人员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等。
5、公众查阅报告的主要方式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打开以下链接进行查阅:http://www.lheia.com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7”中内容。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1)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来电、写信或者邮件形式:相关联系方式见后述‘7、联系方式’。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天津新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15822907073
(2)评价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七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502660637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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