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中指出,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的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0万元,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00人。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0〕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国家能源研发中心、国家能源重点实验室,相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的管理与考核,结合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新要求及能源科技发展新形势,国家能源局对《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管理办法》(国能科技〔2010〕19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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