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直接调度的并网发电厂、30MW以上风电场、10kV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等,且储能装置、储能电站等可提供调频服务的第三方辅助服务提供者,可与上述发电厂联合作为市场主体参与。文件要求参与者综合调频性能指标不小于 0.3。
云南调频市场补偿分为调频里程补偿和AGC调节容量补偿,调频里程申报价格上下限为8元/MW、3元/MW,发电单元调频容量申报不低于需求的15%、不超过需求的50%。未中标未被调用的发电单元可获得4元/MWh调节容量补偿,中标或被调用的按5元/MWh进行补偿。
起步阶段,云南调频市场结算纳入南方电网"1+5"电厂辅助服务考核技术支持系统进行管理。云南调频市场补偿费和AGC考核费用按月度上网电量比例缴纳和返还,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还提出:位于云南电网统一调频控制区内,以“点对网”方式向其他省(区) 送电的市场主体,则缴纳费用、获得的补偿费用以及AGC考核费用均按上网电量的50%计算。
此前有报道表示,南方区域统一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最终将包括“广东、广西、贵州、海南调频”和“云南调频”两个子市场。二者的市场结构、交易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异步联网期间各自相对独立运行。详细如下:
《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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