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2018年以来,先后在浙江宁波、德清,福建泉州、莆田,湖北武汉,广东广州等地开展了城市智能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的试点工作。2020年底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一起开展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的试点,试点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
一是探索建设城市智能化道路,支持车路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在部分道路两侧建设了5G网络,安装了摄像头、雷达等感知设备和计算设备,提供北斗定位和高精地图服务,既能支持不同等级的自动驾驶汽车测试示范,也能支持非自动驾驶车辆的智能化出行。目前武汉市已完成100多公里的城市道路智能化改造,德清县也完成了80多公里的道路改造。从试点情况来看,车企要提供更多、更细的需求,使建成的智能化道路能更好运营起来。同时,设备供应商要加大研发力度,大幅度降低设备成本,从而降低智能道路建设的成本。我们将加强与试点城市、车企、运营商的对接,研究出台试点智能城市道路建设指南,进一步明确车与路在智能发展的功能分工。
二是建设车城网平台。主要省会城市已经建成了CIM平台,也就是这些地方的建筑已经有了数字身份证,初步实现了对建筑的数字化管理。在CIM平台基础上,下一步住建部将支持试点城市探索建设车城网平台,将城市道路设施、市政设施、通信设施、感知设施、车辆等进一步数字化,并接入统一平台进行管理,实现全面感知和车城互联。从平台应用上看,基于车城网平台,可以对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和管理,对城市交通进行优化,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更强大的支撑。在试点的基础上,住建部将研究出台车城网平台建设技术导则,进一步打破数据孤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感知设备的多元融合,推进CIM平台、车城网平台及智能汽车操作系统协同研发、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三是支持5G、自动驾驶、车路协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在城市开展多场景应用。试点城市基于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实际需要,不断释放应用场景,提供应用条件,促进新技术的落地,开展了智能网联公交、环卫、物流、出租车、自行车等方面的示范应用。比如,莆田市在湄洲岛修建了自动驾驶观光体验线路,投放无人清扫车,自动驾驶观光小巴进行示范运营。福州市、泉州市运用新技术规范管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将总结试点的经验,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自主代客泊车示范应用和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
四是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多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加强引导,提供政策支持,为企业和用户搭建创新平台,目的是探索形成智能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的政策机制和商业模式。目前试点城市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已经做了一些探索。比如,武汉市政府与专业机构共同统筹规划,基于“智能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联盟”,引入了20余家企业联合建设智能汽车基础设施。广州市推动城投集团、市地铁集团、市建筑集团等国有企业共同组建广州市智慧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积极参与试点建设。住建部将指导试点城市进一步推动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创新运营模式,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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