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昆明正加速完善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全市新建各类充电桩7.8万枪,其中公共充电桩7937枪;全市高速公路主干服务区按照总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标准建设直流充电桩;全市所有A级景区实现公共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其中4A级以上旅游景区自有停车场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5A级旅游景区按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配建直流充电桩;新建换电站24座,具备满足昆明市巡游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换电需求的能力。
《实施方案》将2021年度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至19个县(市)区,包括滇池度假区、空港经济区,其中,盘龙区建设任务数量最多,达18452枪、6座充换电站,其次是官渡区分别为13325枪、6座充换电站。
2021年度昆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抢抓当前充电设施成本进一步降低,省市补贴资金进一步加大的有利时机,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压实任务。要认真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印发的工作措施,扩大农村充电桩设施建设,确保年内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成一座充电站,具备条件的向行政村延伸,加速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目前,昆明明确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1个部门责任分工。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将充电基础设施列入年内实施的32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城五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实施不少于2个充电示范小区建设,其他县(区)实施不少于1个充电示范小区建设。昆明供电局负责公共充(换)电站用地红线以外的配套电网工程、个人充电桩除桩以外的所有供电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对个人充电桩和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电报装,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此外,昆明成立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月调度机制,按月梳理统计建设进展,形成各县(市)区建设进展排名,并实施“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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