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为砖混结构,所在层次为6层,规划用途商业,建筑面积71.28平方米,现状为空置,已取得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1804351号《房屋所有权证》。瑕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确认,管理人对标的物瑕疵不承担保证责任,按现状交付。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
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注册地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陈山西路9号6幢1号,经营范围包括多晶硅原料,晶体硅片、电池、组件,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电源系统及离网电站、并网电站控制设备制造、技术开发、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电力、电站的建设、管理、应用及房屋租赁。
标的物对象位于北仑区戚家山东海路368弄1幢Z602室的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71. 28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0. 18平方米,所有权人为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房产证、土地证。
根据《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中记载了解到该次法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与被申请人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所涉及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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