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呈跳跃式发展,到2010年年底,计入沼气、太阳能热利用等非商品可再生能源,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总计3亿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9.6%。
“十一五”时期投产的水电装机是“十五”时期的2.5倍。“十一五”时期投产的风电装机是“十五”时期的40倍,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连续四年翻番。太阳能发电技术进步迅速,“十一五”末,光伏电池制造产业年产量占全球市场的40%。太阳能热利用日益普及,太阳能热水器遍布广大城市和农村建筑。2010年年底,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使用总量达1.6亿平方米,替代化石能源约3000万吨标准煤。
“十二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还将显著上升,可再生能源将发挥调整能源结构、减排温室气体、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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