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与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从新能源开发、乌东德电站蓄水与长江大保护方面展开深度合作,推进攀枝花市境内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合理、有序开发,打造金沙江下游风光水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
新能源开发方面,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将在攀枝花市境内开发约500万千瓦风能、太阳能资源,双方共同推进攀枝花市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协议约定,新能源开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统风力及光伏发电、尾矿库光伏利用、采空塌陷区光伏利用、光伏+农业、光伏+水利、乌东德电站库尾水面光伏、屋顶光伏、抽水蓄能发电等。
同时,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还将发挥自身在新能源领域的专业优势,协助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引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上下游企业,推动新能源投资开发、装备制造等全产业链在攀枝花市落地发展。
乌东德电站蓄水与长江大保护方面,双方将共同推进乌东德水电站蓄水至正常蓄水位。发挥共抓长江大保护中的骨干主力作用,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还将支持攀枝花市乌东德库尾生态环境治理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双方探索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收购及运维管理等合作模式,协商推动项目落地。双方共同争取将攀枝花市相关项目纳入国、省长江大保护支持范围,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帮扶、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合作机制,乙方将建立新能源扶贫专项基金,在解决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等方面,继续加大对攀枝花市扶持,帮助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帮扶乌东德库区移民后期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此外,为充分利用攀枝花市境内储量丰富的石墨储能原材料和钒、钛等新能源电池原材料,双方还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储能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合作。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