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浙江省发改委公示了《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是继广东和江苏以后第3个对“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给出明确量化发展规划的省份,同时也明确将出台地方补贴来支持海上风电发展,是继广东省之后第二个提出海上风电“地补”政策的省份。
浙江省:“十四五”期间新增海上风电4.5GW
《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打造近海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应用基地+海洋能+陆上产业基地发展新模式。加快建立省级财政补贴制度,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
同时,浙江省新增风电全部指标都集中在海上风电,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增海上风电4.5GW,建成嘉兴1#、2#,溗泗2#、5#、6#等海上风电项目,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展象山洞头和苍南深远海风电开发。
广东省:到2025年底,海上风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
广东省是第一个出台“地补”政策的省份。2020年12月30日,广东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促进我省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及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2022年海上风电中央补贴取消后,广东省将采取投资补贴的方式,实现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的平稳过渡,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统筹解决。
补贴范围为广东省管海域2022年和2023年全容量并网项目,补贴项目总装机不超过450万千瓦,其中2022年补贴装机不超过210万千瓦。2024年起的并网项目将不再补贴。2022年、2023年全容量并网项目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千瓦1500元、1000元,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以此计算,2022-2023年,广东省最大海上风电补贴金额达55.5亿元。
同时,广东省积极建设平价上网项目,计划安排6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作为平价开发示范项目。
据南方电网公司统计,截至2020年底,广东海上风电并网容量达到101万千瓦,较2019年同比增长259.34%;在建海上风电容量达800万千瓦,高居全国首位。
本次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出计划到2021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到2025年底,达到1500万千瓦。据此推测,2021年全年广东省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达到300万千瓦,2022-2025年年均新增装机容量275万千瓦。可见,“十四五”期间广东省海上风电装机速度将远超此前水平,海上风电产业迎来高度景气。
广东、浙江地补政策的发布对于我国海上风电产业来说是一剂强心针,将打消此前全行业对于国补取消后的担忧。我国东南沿海省份消纳条件好、减排压力大、发展意愿足,沿海其余省份有望陆续推出海上风电地方补贴政策。
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212万千瓦
截至日前,江苏省尚未明确是否下发海上风电“地补”。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对《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公众意见,提到“十四五”期间,江苏省规划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212万千瓦,这一调整后的规划数据,比去年11月江苏省能源局发布的《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十四五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的数据有了大幅提升。
山东省:2021年将实现海上风电“零突破”
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计划。规划布局千万千瓦级中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建成投运首批海上风电试点示范项目,实现海上风电“零突破”。
从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已发布的规划来看,“十四五”期间三个省份海上风电装机合计超过30GW。福建、山东、辽宁等省尚未出台详细“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但从当地政策和初步规划来看,装机容量也会有较大突破。
当然,行业专家也表示,“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发展仍面临整体规划性不足、技术创新短板问题依然突出、政策支持有待持续加强等制约因素。
因此,行业专家建议推进海上风电大基地前期一批示范项目的建设,以此来带动海上风电经济开发,强化对海上风电的顶层设计,支持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形成海上风电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化滚动开发态势。通过规模化的发展,带动区域产业链的形成,助力早日实现平价;加快江苏、广东等自然条件好的省份的现有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并推动海上风电逐渐向深海、远海方向发展。同时,还要推动海上风电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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