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3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表示,该申报范围包括:2021-2023年拟开工建设(含在建)的光伏发电、风电、电化学储能、生物质能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通知》要求,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容量不小于6兆瓦,原则上单个项目不超过250兆瓦。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原则上规划装机容量不小于500兆瓦,其中单个项目原则上不小于50兆瓦。
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第三方社会资本采取新能源+储能、独立储能电站、风光储一体化等多种发展方式,共同参与储能项目建设。
根据《通知》,项目、基地选址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可提供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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