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3日,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开展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和2017-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0〕41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以及2016-2018年度申诉车辆复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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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官网显示,《关于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情况及2016-2018年度申诉车辆复审情况的公示》的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其中,包含了《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复审车辆信息表》、《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复审车辆信息表》、《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复审车辆信息表》以及《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等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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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当中显示,包含了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以及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其中还显示,核定推广数417530辆;核定补助资金1402945.327436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1402947万元;此前待扣回预拨资金51077万元;此次实际扣回预拨资金33389万元;取整后应补助资金13695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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