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所以从2021年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就必然是无补贴的平价风电项目。
此次新核准的两处风电项目分别为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吉林华电大安海坨乡A风电项目和吉林省冠麟配售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安市增量配电区域分散式风电项目。
其中。吉林华电大安海坨乡A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为50MW,总投资金额为3.79亿元,拟安装15台3.2MW风电机组和1台2.0MW风电机组;大安市增量配电区域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2MW,拟安装4台3.0MW风电机组。
除了新核准两处风电项目外,针对因抢装潮导致的特定型号风电机组生产能力不足,项目风机供应受影响的情况,吉林省发改委核准通过三处项目对风机型号的更改申请。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项目:
1、安白高速新艾里风电场二期项目。该项目开发单位从吉林省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风电机组由24台2.0MW风电机组和1台1.5MW风电机组变更为15台3.3MW风电机组。
2、中广核吉林省大安市两家子一期风电项目。该项目风电机组从15台3.3MW、15台3.2MW和1台1.5MW风电机组变更为25台4.0MW风电机组。
3、吉林白城大唐向阳风电场二期工程。该项目风电机组从180台3.2MW、8台3.0MW风电机组变更为50台3.2MW、70台3.3MW、50台4.0MW和2台4.5MW风电机组。
对于变更原因,吉林省发改委给出的原因主要为“原设计的机型设备供货周期无法满足项目建设进度,导致项目进展迟缓”。
如上表所示,可以看出,此次核准风电项目变更项目的风电机组单机规模均为“由小变大”。
据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此前统计,在2020年度风电机组采购招标中,3.0MW级别风电机组占总招标规模的33.36%,为当前陆上风电机组采购的主流,大量的该级别风电机组订单也在一定程度上考验着风电整机商的供货能力。
同时,记者也注意到,吉林地区风电项目正在逐渐选用4.0MW级别风电机组。在陆上风电平价的新时代,风电整机商正在进一步提高风电机组的单机规模,降低风机采购的成本,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风资源利用效率。
除了风电项目的核准与变更,2021年至今,吉林省与三一重能、运达股份、远景能源、华电集团、三峡新能源、吉电股份、天能重工等陆续在全省各地签订风电项目或风电装备产业园。在“十四五”的新时期,吉林省将推进构建“陆上三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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