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疆和内蒙古作为我国清洁能源的重地,为我国清洁能源的推进做出了极大贡献。目前,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下,清洁能源则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但与此同时,由于受光伏、风电自身的波动性、间歇性的缺陷所限,风光若要在未来实现高比例接入,就务必与储能相结合,储能的重要性愈加得到突显。
为了支持储能产业的发展、鼓励光储一体化,三省份也都推出了相应的政策,多家企业纷纷与上述三省份展开了合作,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能源互补协调能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从而促进能源转型。其中华能、粤水电、正泰、中广核等大型民企及央企、国企都在这些地区展开布局。
长久以来,青海都是国内储能项目的先行示范区。此次,也最先给予补贴新能源配储能的形式进行补贴。青海将对“新能源+储能”、“水电+新能源 + 储能”项目中,自发自储设施所发售的省内电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0元运营补贴。同时,经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使用本省产储能电池60%以上的项目,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再增加每千瓦时0.05元补贴。补贴对象为2021、2022年投产的电化学储能项目。
目前,青海已建成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光伏装机超水电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在“十四五”期间,青海的新能源装机规模仍保持快速扩张趋势。2月22日,国家能源集团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在西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家能源集团将发挥在能源领域的投资、建设、管理和科技创新优势,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对接青海能源规划,加大在青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力度,打造“水风光蓄储”一体化基地,推进“生态治理+新能源”项目。
内蒙古是另一个风光大省,2020年间,内蒙签约的光伏项目规模将近25GW,几乎囊括了国家能源集团、华能、大唐、国家电投、三峡、中核等主流的光伏电站投资商。内蒙古也同样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进一步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到202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力争达到25%以上。主要通过配套储能设施、可调节负荷、自备机组参与调峰、火电灵活性改造等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负荷调节电量、自备机组调峰电量、储能项目在接受电网统一调度运行管理下所发电量、风电供暖项目所用电量,全部认定为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
从今年2月至今,内蒙古已经开启了一批“新能源+储能”的项目,吸引了华能、大唐、三峡集团等。
2月初,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赤峰签订项目合作,将以风、光、氢、储等多种能源与多产业融合创新的发展模式,结合右旗良好的风光资源,积极推进“源网荷储”“风光火储”两个一体化示范建设、联动右旗规划的氢能源小镇建设理念,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建设。之后,兴和县与大唐内蒙古分公司签订清洁能源开发合作框架协议,规划开发容量为500万千瓦清洁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300亿。具体规划建设150万千瓦“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建设150万千瓦“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建设15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建设50万千瓦“新能源+”平价和竞价项目。3月9日,内蒙古商都县发布称,将立足商都县总装机容量720万千瓦的风光能资源规划,推进形成“源网荷储”互动协调的一体化能源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三峡集团100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示范项目等。
而在内蒙古杭锦旗,将要重点谋划10GW绿色能源外输和3GW储能项目,积极争取蒙西网内消纳与外送基地的建设规模,建成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总投资600亿元。目前,已有鲁能龙源、国电、中广核、国投、亿利、晶科等多家大型集团公司与杭锦旗达成投资意向。
西北最大的清洁能源基地——新疆,同样也在全力发展光储一体化。3月24日,粤水电发布公告公布,新疆粤水电洛浦县规划光伏区域内开发光储一体化项目,装机容量平价150万千瓦,总投资约60亿元。配套建设升压汇集站接入国家电网,同步配套不低于建设规模15%的储能装置,或根据洛浦县风资源情况开发相应等量的风电项目替换15%储能项目,可因地制宜开展“光伏+”配套建设。
正泰此前于3月13日,与克拉玛依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正泰新能源将参与克拉玛依市新能源、城市热电、储能、制氢、冷热电三联供等综合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以及智能制造、光伏设备等配套产业发展等。
此外,巴州还将开展8GW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涉及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天然气发电、水力发电、电化学储能等建设内容,总计投资额350亿元,由中国能建投资开发。项目全容量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161亿千瓦时,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72万吨,相当于西北地区6254平方公里森林的碳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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