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对《关于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文件,河南省争取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新增2000万千瓦左右,奋力向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目标迈进。
文件还指出,坚持区域统筹多能互补。各地发改委要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和电网企业,对当地可开发资源进行统一摸排,统筹规划,整体开发。依托当地资源条件、网架结构及能源生产消费特点,统筹规划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和布局,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与现有火电、水电等传统能源多能互补,优化区域内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扎实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合理配置电化学储能,挖掘需求侧响应潜力,实现源网荷储深度融合。
根据文件,结合摸排情况,以省辖市(省直管县)为单元,各地组织编制三年整体开发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建设布局、投产时序、消纳方案和保障措施,并滚动调整。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设立储备、前期、建设三个项目库,各项目库有效衔接、动态调整。各地要加强入库项目信息监测,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发展思路,分批推进、分步实施。储备库入库项目,要依据整体开发方案,结合资源条件、土地集约利用、电网消纳、生态环境友好等因素确定;前期库入库项目,要基本完成颠覆性因素排查,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土地预审报批情况、拟并网时间、技术经济测算等因素确定,作为省级年度开发方案的备选项目;建设库入库项目,需依据省级年度开发方案确定。
河南省发改委将结合电力消纳情况,各地存量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整体开发方案和项目库落实情况,研究确定各地当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形成省级年度开发方案。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高效利用有限的电力消纳资源,项目应在用地手续组卷上报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后,再由电网组织接入手续评审。
另外,文件指出,光伏发电项目应当优先利用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积极支持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建设集中连片分布式光伏项目。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结合采煤沉陷区治理、石漠化治理,适时开展创新性强、综合效益高、示范带动强的高质量“光伏+”基地建设,原则上不支持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价格竞争能力弱的普通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
此外,文件指出,坚持资源开发与装备制造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坚持风电、光伏、储能等相关装备制造基地做大做强,不断提升装备制造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先进制造产能,打造完整产业链条。鼓励省内优势新能源装备企业针对河南资源特点,定制开发适用性装备,并加速在省内项目应用。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建设新装备示范项目。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发掘新能源在乡村观光旅游、文化体验等多重功能和多充价值,依托现代产业园区、特色旅游区等平台,通过“多能互补+特色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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