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西北某风电场发生一起运行人员严重违反调度纪律事件。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经过
2月26日09:46,西北某风电场因1号接地变低压侧至生活区架空线路大风舞动,相间短路,线路跌落保险未熔断,造成保护越级动作,引起1号接地变保护动作联跳1号主变低压侧,35千伏I母及所带汇集线失压,I期48台风机脱网。
2月26日16:05,西北某风电场值班人员在对故障设备进行隔离后,擅自将1号主变低压侧开关、35千伏I母及所带汇集线、接地变恢复运行。
二、暴露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省调对西北某风电场进行了约谈,并会同地调对西北某风电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1、调度纪律意识淡泊。西北某风电场当值值班人员赵某某、王某、伏某在事故发生时未按照《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某省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第2.2.1.10条相关要求第一时间汇报省调、地调,主观上故意瞒报事故,在西北能源监管局通报该事件后,仍未主动向相应调控机构汇报事故情况,调度纪律意识淡薄,性质恶劣。
2、调管范围掌握不清。西北某风电场未经省调及地调同意,擅自操作调管设备,违反《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某省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第10.15条,且现场询问值班人员对设备调管范围掌握不清楚。
3、安全管理管理不严。经现场检查,西北某风电场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明确的故障处置过程及步骤,缺乏与调控机构的业务联系步骤,预案编写不规范,指导性不强,可执行性不高,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
三、处理意见
1、依据《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发生事故后应按《西北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规定》等相关规定及时向能源监管机构和相应调控机构汇报事故情况,否则按30分/次考核。瞒报、谎报者,按60分/次考核”,西北某风电场在此次事故中存在瞒报情况,按上述条款内容,考核60分。
2、依据《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并网发电厂调管设备各项操作均应按照调度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未经调控机构同意擅自开停机、擅自变更调控机构调管设备状态、擅自在调控机构调管设备上工作等不合规定的操作,按全厂容量10分/万千瓦考核”,西北某风电场未经调控机构未经同意,擅自操作省调及地调管辖设备,按照上述条款内容,考核99分。
3、依据《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三)“风电场、光伏电站因自身原因造成大面积脱网,一次脱网装机容量超过该电场总装机容量30%的,按装机容量10分/万千瓦考核”,西北某风电场此次事故造成48台风机脱网,脱网容量49.5MW,占装机容量50%,按照上述条款内容,考核99分。
4、依据《某省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第2.2.1.10条规定“对破坏调控纪律,存在瞒报、谎报、误报、拖延汇报等情况时,区调将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采取吊销当值值班人员赵某某、王某、伏某持证上岗证书处罚措施。同时按照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同一单位1年内如出现4人次及以上警告情况或2人次及以上吊销证书的情况,调控机构应组织该单位全部持证人员重新进行培训与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吊销其证书”,要求西北某风电场全体持证上岗人员全部参加2021年第二期持证上岗培训及考试。
5、责令西北某风电场重新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各类型重大事故处置步骤,明确职责分工、调管范围,增强预案可执行性。同时要求西北某风电场深刻剖析此次事件原因,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工作要求
近期,电网春检将陆续开工,各类基建、检修工作任务繁重,电网安全管控压力较大。为保证电力生产、供应平稳有序,保证春检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本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始终将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坚决落实好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强化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将安全生产置于一切工作的首位,始终把保障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作为根本出发点。
2、强化规矩意识,严格遵守调度纪律。一是强化值班运行管理,严格《调规》的刚性执行,杜绝擅自操作,不得无故不执行或延误执行调度指令。二是规范使用标准调度术语,严格执行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三是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及时、准确汇报相关情况,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3、强化安全管理,完善事故应急处置。一是及时修订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预案科学规范有效,符合现场实际。二是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演练,做到有备无患。三是各单位组织运行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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