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资本邦了解到,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回复创业板IPO问询,共涉及到经营合法合规性、股东信息披露指引、同业竞争、外协加工、劳务外包、毛利率等18个问题。
海力风电招股说明书未披露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情况。
因此创业板上市委要求海力风电披露人是否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全部业务资质,该业务资质的审批主体、资质内容及其有效期,是否存在不具备必备资质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取得及维持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海力风电回复表示:
公司业务资质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除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外,所处细分领域无特定的资质要求,公司不存在不具备必备资质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形。为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和市场影响力,依托于长期积淀的技术实力、质量管理措施,公司先后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并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系列管理体系认证,具体如下:
(1)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5)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此外,公司亦通过了EN1090欧盟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3834国际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海工能源获得了挪威-德国DNVGL船级社风电塔筒组件认证。
综上,公司已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经营资质,所处细分领域无特定的资质要求,不存在不具备必备资质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形,符合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取得及维持过程合法合规。
同时,创业板上市委要求海力风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是否存在质量事故,是否发生产品召回事件,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海力风电回复表示:
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风电塔筒、桩基、导管架作为风力发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其产品质量关系风电场建成后运营维护的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公司作为风电塔筒、桩基等风电塔筒零部件行业主要生产企业之一,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拥有良好的产品质量口碑与质量运行业绩,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不存在质量事故,未发生产品召回事件,不存在因产品质量而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创业板上市委还要求海力风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被立案调查。
海力风电回复表示:
公司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
为杜绝业务过程中发生商业贿赂等情形,保障合法合规运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反商业贿赂制度》等内控制度,规定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在重要商务合同中附带廉洁协议,规定公司及其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有向对方及相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等不廉洁行为,该等协议由交易双方确认有效。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销售人员、主要采购人员均已出具书面承诺:
(1)本人/本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规定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2)本人/本企业从未且将不会向海力风电的客户或客户的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账外暗中给予任何形式的商业回扣、赠送物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以任何形式进行贿赂。
(3)本人/本企业从未且将不会向海力风电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账外暗中索要和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好处费、手续费、物品、现金、有价证券或以任何形式接受贿赂。
(4)若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若因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函给海力风电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情况,公司及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不存在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不存在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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