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定远县人民政府与阳光新能源在滁州市政务中心正式签署投资合作协议,计划在阳光低碳研究中心、风光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基地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市委书记许继伟、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出席并见证签约,市县领导吴劲、万瑞健、刘茂松、邹军、潘金钟、李大明及阳光新能源安徽分公司相关人员出席签约座谈会。代县长潘金钟、阳光新能源华中分公司总经理李志峰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许继伟在座谈中指出,定远县地理位置特殊,拥有良好光照条件和水域资源,适宜开展渔光互补类型项目。滁州市政府将与阳光共同合作,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项目落地定远县,将阳光低碳研究中心安置在滁州市,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推动滁州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与技术进步。
曹仁贤指出,我省绿色能源发展潜力巨大,低碳转型重任在肩,定远县在能源转型中,可以以渔光互补电站为基础,加大农光互补、储能、氢能产业发展,同时依托户用光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深度脱贫。希望阳光与定远进一步扩大合作规模,实现多能产业链、供应链聚集,助力定远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
据了解,阳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新能源投资开发平台,一直专注于太阳能、风能、储能、电动汽车等新能源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全国光伏逆变器龙头企业。此次签约的项目总投资约120亿元,具体建设内容为:“一园区”、“一基地”、“一中心”,即打造阳光新能源产业园,建设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基地,设立阳光低碳研究中心。
根据协议,阳光新能源将从新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两端入手,设立阳光低碳研究中心,参与滁州新能源发展规划,同时结合定远的自然资源禀赋和极大的新能源发展空间,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在定远投资建设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实现绿色电力平滑可控接入电网,真正形成能源的互补综合利用。(肖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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