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运用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郭勇,原副总经理李昌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这是该省印发《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后的首次实践。
· 肆意妄为,59人违纪违法
据会议通报,郭勇、李昌伟大部分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都发生在省能投集团任职的9年内,二人甘于被“围猎”,大肆收受财物,亲清不分。郭勇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李昌伟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最终,郭勇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李昌伟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两人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人同为所在企业的负责人,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在项目承揽、经营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郭勇插手干预、谋取私利的大大小小工程项目达30多个。李昌伟任职能投集团下属企业风电公司“一把手”时,连对方面都未见过就收受30万元助其中标,并且错误地认为这只是在“同等条件下”为指定企业卖“顺水人情”。
郭勇、李昌伟案并不是个例。据统计,自2018年以来,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能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及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查处违纪违法干部59人,其中集团党委管理干部26人,二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10人。除了损公肥私、搞利益输送,有的人还存在违规决策、越权审批、独断专行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这暴露出集团在党的建设、重大事项决策、投资融资、工程项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川省纪委常委荣凌在动员会上表示。
· “三项清理”推动止损挽损
“《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将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规范化,明确窝案串案、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腐败案件应纳入以案促改范围。”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该省纪委监委结合郭勇、李昌伟案情特点和能投集团日常监督实际,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通过发送一份《以案促改通知书》、召开一次现场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谈心谈话、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四个一”行动,推动对集团上下从思想、行动、作风上进行一次“大扫除”。
四川省纪委监委督促该集团紧盯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失职失责、领导干部亲属在分管领域违规经商办企业三大问题开展“三项清理”,强化“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因失职失责、违规违纪等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领导干部亲属搞关联交易、靠企吃企、“提篮子、当掮客”等行为坚决查处。
“以违规决策问题专项清理为例,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4件,拟运用‘四种形态’,追责问责44人,其中已立案审查11人,组织处理5人,1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驻省能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宾向记者介绍,通过专项清理,该集团止损挽损、化解风险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4月30日,仅所属四川能投金鼎公司共实现清收化解11.1亿元,其中现金收回7.04亿元(含本息),以资抵债金额4.06亿元。
· 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四川省能投集团承担着大量能源项目投资和工程建设任务,资金量大、覆盖面广、项目密集。
“曾经,李昌伟只要说一句‘欢迎投标’,相关经办人员就会理解为他对该公司的支持,并最终让该公司中标。”驻省能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田丰表示,为填补决策随意性较大等制度漏洞,集团已修订《投资管理办法》《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向下属企业授权放权力度,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对业主代表或评标专家资格严格审定、培训。同时,在制度中加入追责问责条款,释放出“有责必追”的强烈信号。
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驻省能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加强与企业审计、财务、风控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此外,该纪检监察组紧盯制度执行情况,督促集团通过召开建设管理专题会、评标专家培训会等专题会议,提升专项管理水平、制度执行力。目前,该集团加大项目核查力度,将抽查比例提高到三分之一,不定期对照二级公司招投标、采购等台账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坚决维护制度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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