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上交所对容百科技下发问询函,要求该公司说明此次投资者交流活动的具体信息、对二、三季度业绩作出预计的具体依据、对前驱体产能规划及盈利状况的预计的具体依据,补充披露本次投资者交流活动上有关与特定客户开展合作的具体表述等。
容百科技股票交易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5月27日、5月28日和5月3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对此,容百科技6月1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询证函》及相关回函。
具体来看,容百科技在公告中回应称:“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同时,容百科技在重要风险中提示:
1、公司业绩情况受产品价格走势、市场竞争态势、原材料价格浮动等行业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公司尚无法准确预计二、三季度业绩情况,如二、三季度经营情况及业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季度报告数据为准。
2、前驱体产能扩建存在项目进度不达预期、新建产能销售不及预期,从而导致前驱体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此外,容百科技在公告中表示:“截止2021年5月31日,公司收盘价为109.7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市盈率为230.51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59.77倍,公司所处的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1.25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
对于上交所问询函中所提及的内容,容百科技在公告中表示:“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同时,对于“容百科技未来二、三季度业绩会超预期”的回复,容百科技方面在公告中进行了最新回应:“公司作出未来二、三季度业绩将基于产能增加、实现同步增长的预计。公司未对后续业绩实现数据及范围作出财务预计,系市场对公司及行业发展的解读。目前,公司尚无法准确预计二、三季度业绩情况,如二、三季度经营情况及业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自产前驱体产能跟不上正极需求,且二至四季度盈利状况较好”的回复,容百科技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公司自产前驱体产能主要配套公司正极。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1年前驱体扩产计划,预计2021年底产能达6万吨以上,为上年同期产能1倍以上,未能有效匹配公司正极3倍以上扩张速度。因而,公司陈述自产前驱体产能跟不上正极需求。前驱体产能扩建存在项目进度不达预期、新建产能销售不及预期,从而导致前驱体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对于“对与特定客户开展合作问题”的回复,容百科技在公告中称:“本次调研没有涉及披露与特定客户合作的信息。对于调研中被问及与特定客户开展合作的问题,公司未予回复,仅是说明根据公司所知行业商业惯例,诸多客户开发均会对双方存在不同程度的保密要求。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此外,容百科技董事长白厚善在《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回函》中表示:“截至目前,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关于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6月2日收盘,容百科技股价下跌1.46%,报收于105.99元/股,总市值为47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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