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2日凌晨,美国法律事务所Kahn Swick & Foti在周二就中电光伏集体诉讼案的和解发出了简要通告。
该通告称,根据纽约南区地方法院的裁定,将于2011年4月7日下午2:30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法庭将对总额105万美元现金的诉讼和解方案、现金分配方案是否公平、合理与适当做出裁定;还会对该案的律师费用等进行核准。
据报道,该集体诉讼和解方案将涉及到在2007年5月17日到2007年8月23日之间通过公开市场购得中电光伏股票的投资者的利益。相关投资者如果希望成为集体诉讼中原告方的成员,并参与诉讼和解金的分配就务必要在2011年4月22日之前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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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光伏集体诉讼案背景
据媒体报道,2007年9月7日,一位名为托马斯·布朗(Thomas Brown)的投资者向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递交诉状,对中电光伏及其部分高管、上市承销商等提起诉讼,指控被告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存在重大欺诈和虚假陈述。布朗要求法院将此案认定为集体诉讼。
原告指称,中电光伏在其上市登记书中存在欺骗和虚假陈述,对外声称其“以生产能力衡量,是一家领先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商”,当时销售收入增长强劲,并且声称已经确保足够的多晶硅供应。但是,布朗称,中电光伏当时没有披露该公司已经面临多晶硅供应难题。多晶硅是制造太阳能电池的一种必需原材料。
2007年7月3日,上市未久,中电光伏发布消息称第二季度收益低于预期,并宣布公司突然无法获得太阳能电池生产所需的关键性材料,难以完成收益目标。在新闻稿中,中电光伏表示,“多晶硅供应的相对紧张影响了晶片的生产质量、数量及产品交付,抬高了市场上的晶片售价,进而对中电光伏的利润造成了更大的压力。”
消息公布当日,中电光伏股价由上一交易日的每股14.9美元下降到11.28美元,重挫25%。到8月23日,中电光伏股价已跌至每股7.5美元。之后,中电光伏披露2007年二季度财报,每股亏损至少0.14美元。公司首席财务官祁绍峰也辞职而去。在这一系列坏消息的打击下,中电光伏的股价迅速跌破每股5美元。
在诉状中,中电光伏董事长陆廷秀及公司高管赵建华、祁绍峰、张凤鸣等人均被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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