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交易
6月28日至29日,由国家能源局、江苏省政府、国际可再生能源署主办的“2021年国际能源变革对话”在苏州召开。本次论坛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活动组委会通过绿证认购平台购买了国电投中电朝阳光伏平价示范项目及中广核通榆新发风电平价示范项目各60张绿证,通过双方协商方式确定交易单价为50元/个,相当于12万度绿色电力,实现了会场用电零碳化以及会议交通绿色化。1个绿证50元,1个绿证代表1000度绿色电力,即1000度绿电获得50元额外收益,折合0.05元/度,而根据国家能源局官方信息,2020年竞价项目的平均度电补贴为0.033元/度。也就是说此次交易带来的绿证收益,已经高于2020年竞价项目的平均度电补贴。这也是光伏平价时代以来,我国实现的首单平价绿证交易。
除了官方产生的首笔平价绿证交易,在民间,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投资企业景旦新能源公司近日也与苹果供应链企业L公司、国际权威绿证签发机构APX,三方达成了100000张平价绿证交易合作,这也成为中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平价绿证交易。
绿证缘起
对于绿证交易,光伏企业应该并不陌生,因为早在四年之前,该项制度已经推出。
为了鼓励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2012年起,国家开始对可再生能源行业进行度电补贴。这一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风电、光伏等新兴行业的崛起,但是,由于项目获批规模过大、部门协作效果欠佳等原因,从2016年起,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缺口开始越来越大。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累计补贴资金缺口约600亿元。若按照当时的补贴模式到2020年,补贴缺口将扩大到3000亿元以上。尽管在此期间通过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筹集的方式进行弥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也从2006年每千瓦时0.1分钱提高到2017年7月1日的每千瓦1.9分钱,但补贴的缺口依然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找到一种在电力市场化环境下替代新能源补贴的办法,绿证制度应时而生。
绿证,即绿色电力证书,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
推行绿证,中国不是首创。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墨西哥、印度等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制度,采用的都是“市场电价+绿证收入”的模式,也就是“可再生能源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价格结算的同时,通过出售绿色电力证书获得额外收入”。
绿证遇冷
中国的绿证制度,2017年1月开始试行,2017年7月1日正式出售。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向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任何企业和社会公众均可以自愿认购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在适用范围上只涵盖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目录内的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不含分布式)。
绿证价格以补贴额度(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脱硫标杆电价)为上限。比如某省风电的标杆电价是0.6元/kWh,光伏标杆电价为0.88元/kWh ,当地脱硫标杆电价为0.35元/kWh ,那么风电的绿证最高价为0.6-0.35=0.25元/kWh ,光伏的绿证最高价为0.88-0.35=0.53元/kWh ,显然风电绿证比光伏绿证更具竞争力。
绿证的申领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交易在绿证认购平台进行。主要支持两种交易方式:一种是单项挂牌,另一种是协议转让。
生机重现
绿证制度的初衷是部分缓解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压力。然而,由于购买价格过高、最高价格不得高于补贴、不能二次交易等诸多原因,新能源发电企业,尤其是光伏企业,购买绿证的积极性并不高。
绿证制度出台一年后,国家能源局在《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2018年6月10日,已累计出售绿证27250个,其中风电绿证交易量为27101个,平均交易价格为184.2元/个(折合0.1842元/千瓦时);但光伏绿证交易量仅149个,平均交易价格为668.3元/个(折合0.6683元/千瓦时)。
绿证遇冷后,大多数人将期待放在配额制的落实上,希望尽早推行。国家也采纳了这一意见,2020年1月22日,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持续扩大绿证市场交易规模,并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推广绿证交易。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
随后,在当年3月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中,购买绿证又被作为一种消纳方式确定了下来。
根据通知内容,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明确的消纳责任权重,对行政区域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各市场主体,明确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按责任权重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的市场主体进行督促落实,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实现消纳责任权重的履行方式包括三种:1)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2)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完成的消纳量;3)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
业内人士表示,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在配额制、消纳任务等推动下,进入平价时代的绿证制度,应该可以重现生机,不会再次遇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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